143签证递交地与获批地要求,常见误区(2026)
直接回答:递交地和获批地是两件事。截至 2026 年 7 月,澳大利亚内政部(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 143) 官方页面写明,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及随行家庭成员可以在澳洲境内或境外,但不得处于入境检查(immigration clearance)区域;而到作出决定时,除退休通道(Retirement visa pathway)申请人、以及在递交前持有或曾持有贡献类父母临时签证(Contributory Parent (Temporary) visa, subclass 173)或替代访客签证(substituted Visitor visa, subclass 600)的人之外,其余所有人都必须在澳洲境外。因此「在澳洲递交就能在澳洲等下签」是一个需要纠正的误解。
递交 143 签证时,人必须在境外吗?
不需要。官方页面对递交地点只有一条基本限制:不能在入境检查区域内,也就是不能处于尚未完成入境清关的状态。除此之外,人在澳洲境内还是境外都不影响递交本身。
有两个例外和限制值得单独记住:
- 走退休通道的申请人必须人在澳洲境内(同样不得处于入境检查区域),但获批时可以在境内也可以在境外。
- 如果已经递交或持有担保类父母临时签证(Sponsored Parent (Temporary) visa, subclass 870),就不能再申请 143 签证。
另外,2026 年 4 月 22 日或之后递交的申请,须通过 ImmiAccount 在线提交。这一点和地点无关,但决定了你用什么方式完成递交。
获批时,谁可以在澳洲境内?
答案由官方页面列出的三类情形决定,其余申请人一律必须在境外:
| 申请人情形 | 递交时 | 获批时(作出决定时) |
|---|---|---|
| 一般申请人 | 境内或境外均可(不在入境检查区) | 必须在澳洲境外 |
| 退休通道申请人 | 必须在澳洲境内(不在入境检查区) | 境内或境外均可 |
| 递交前持有或曾持有 173,或持有或曾持有替代访客签证 600 | 境内或境外均可 | 境内或境外均可 |
这张表也解释了为什么「递交地」不能推导出「获批地」:退休通道把两者反过来写(递交必须在境内、获批不限),而 173 与替代 600 的情形则是在获批环节放宽,与你在哪里递交并无绑定关系。
「在澳洲递交=在澳洲等待」为什么站不住脚?
因为官方对等待期、过桥签证和获批地点分别设了三条规则,任何一条都不以「你在哪里递交」为条件:
- 等待期间的位置:官方页面写明,在申请审理期间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境外,除非持有另一有效签证。也就是说,能留在澳洲的依据是那张别的签证,而不是 143 申请本身。
- 过桥签证:申请人不会因为递交了 143 就自动获得与之关联的过桥签证,只有三种情形例外——走退休通道申请、递交时持有 173 签证、或是 173 持有人的家庭成员。
- 获批时的位置:即上文表格中的要求。
三条叠加起来的结果是:假设某申请人持访客签证在澳洲境内递交了 143,他停留的合法性来自访客签证;访客签证到期而 143 仍未下签时,他并不享有与 143 关联的过桥签证;等到下签时,他还必须身处境外。官方页面还提示,在签证获批前不要提前安排在澳洲长期居留。
递交后想留在澳洲等,靠什么身份支撑?
靠另行持有的有效签证。143 申请在审理期间本身不产生停留许可,这一点对绝大多数申请人成立。
需要注意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差异:获批地点清单和过桥签证清单并不完全一致。替代访客签证 600 的持有者出现在「可在境内获批」的名单里,但过桥签证的三种例外情形中并没有它。因此,即使某人属于可以在境内获批的一类,也不代表他因此取得了过桥签证资格——在境内等待时仍需另行持有有效签证,并且应在当前签证到期前处理好合法身份问题。
173 持有人:境内获批的窗口和时限怎么算?
173 转为 143 是官方列出的两阶段路径,也是境内获批的常见通道之一。按官方页面:
- 可以在持有 173 签证期间递交 143,或在 173 签证结束后的 28 天内递交;
- 若 173 结束已超过 28 天,则需证明存在令人同情且有说服力的情况(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circumstances),提交证据并获部长认可;
- 不满足上述条件时,143 申请将按普通申请处理,不再走两阶段路径;
- 官方鼓励在 173 获批后立即递交第二阶段申请,以便满足所有递交条件;173 持有人无需再次满足家庭平衡测试(balance of family test),部分材料也可免交——173 在递交前 28 天内失效的同样适用。
费用方面,官方页面说明 173 持有人与替代访客签证 600 持有人的费用可能更低(页面未给出该情形的具体金额),单一申请人的 143 签证费用为 49,900 澳元起,分两期缴纳。
退休通道申请人:递交必须在境内,获批不限
退休通道的条件与一般申请人差别较大。按官方资格页面,需同时满足:
- 在 2018 年 5 月 8 日持有或曾持有投资退休签证(Investor Retirement, subclass 405)或退休签证(Retirement, subclass 410);
- 自 2018 年 5 月 8 日至递交 143 申请之日,未持有其他实质签证;
- 递交时在澳洲境内。
走这条通道可免于家庭平衡测试、免担保人、免经济担保(Assurance of Support),但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审理期间在澳洲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保持充足的健康保险直至获批。此外,退休通道申请人申请时可以带上同样持有 Retirement(subclass 410)或 Investor Retirement(subclass 405)签证的伴侣,但不能携带子女;若在作出决定前追加配偶或事实伴侣,对方必须身在澳洲境内。
还有哪些细节会连带影响获批安排?
- 费用分两期:第一期在递交时缴纳,第二期在官方发出账单后缴纳,且必须在下签前付清;未缴第二期会导致申请被拒。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的太平洋岛国与东帝汶公民适用较低费用。
- 追加家庭成员的地点要求:受抚养子女在境内或境外被加入均可;配偶或事实伴侣一般也可,但退休通道申请人追加时必须身在澳洲境内。
- 长期安排的时点:官方明确提示在获批前不要安排在澳洲永久居留;用于入籍目的的永久居留起算日为——境内获批者自获批日起算,境外获批者自持该签证入境之日起算。
以上内容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移民或法律建议,具体安排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常见问题
递交 143 时我正在澳洲境内旅游,这会影响申请吗?
按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递交时申请人可在澳洲境内或境外,只要不处于入境检查区域即可。因此持访客签证在境内递交本身不构成问题,问题在于递交后要靠哪张签证维持合法停留。
获批时人在澳洲境内会怎样?
官方页面写明,除退休通道申请人、以及递交前持有或曾持有 173 或替代访客签证 600 的人之外,其余申请人在作出决定时必须身处澳洲境外。因此临近下签阶段应按「可能需要在境外」来安排行程和机票,不要提前锁定在境内的长期安排。
递交 143 之后会自动拿到过桥签证吗?
不会。只有三类情形享有与 143 申请关联的过桥签证:走退休通道申请、递交时持有 173 签证、或是 173 持有人的家庭成员。其他申请人在等待期间如需留在澳洲,必须另行持有有效签证。
有 173 签证,最晚什么时候要递交 143?
最晚应在 173 签证到期前递交;若已过期,可在过期后的 28 天内递交。超过 28 天的,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令人同情且有说服力的情况并获部长认可,否则申请将按普通 143 申请处理。
退休通道申请人为什么递交时必须在澳洲境内?
这是该通道的资格条件之一:申请人需在 2018 年 5 月 8 日持有或曾持有 405 或 410 签证、期间未持有其他实质签证,并且递交时人在澳洲境内。作为交换,退休通道免于家庭平衡测试、担保人和经济担保要求。
等待期间能不能先搬到澳洲住下来等结果?
按官方页面,审理期间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境外,除非持有另一有效签证;同时官方提示在获批前不要安排在澳洲永久居留。因此把搬家、租房等长期安排押在下签之前存在风险。
第二期费用晚一点交可以吗?
不可以。官方页面写明第二期必须在下签前缴纳,未缴会导致申请被拒。第一期在递交时缴纳,第二期在收到账单后缴纳,两期都需按要求完成。
参考资料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 143) 签证概览页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 143) 资格要求页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 143) 申请步骤页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Retirement visa pathway 退休签证通道页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Contributory Parent (Temporary) visa (subclass 173) 签证页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Parent visa queue release dates 父母签证排队与释放日期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