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114签证健康与品格要求(2026)
澳洲114签证(Aged Dependent Relative visa,年迈受抚养亲属签证)的体检、无犯罪证明和生物识别,都不是申请人在递交时先自行办妥的项目。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Aged Dependent Relative visa (Subclass 114)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8 月官方页面),这三件事的共同逻辑是:内政部会在审理过程中另行通知你需要做什么,其中无犯罪证明一项更明确写着「在我们要求之前不要安排」。下文按官方页面,并参照澳大利亚《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中的公共利益标准条款,逐项说明它们的触发方式。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具体安排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或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这三项要求,分别是怎么被触发的?
先把触发方式摊开看,可以避免两类常见误判:一是以为递交时就要附上体检结果,二是以为所有人都必须录指纹。
| 项目 | 谁可能需要 | 官方页面的触发表述 |
|---|---|---|
| 体检(健康要求) | 主申请人,以及一同申请签证的家庭成员;内政部也可能要求其他家庭成员 | 我们会告知你是否需要健康检查 |
| 无犯罪证明(品格要求的一部分) | 主申请人及随行家庭成员;18 岁以上随行家属需提供,18 岁以下视情况 | 在我们要求之前不要安排无犯罪证明 |
| 生物识别(指纹与照片) | 内政部指定的申请人 | 我们可能会要求生物识别,并会告知你是否需要提供 |
| 品格要求本身 | 主申请人、随行家庭成员;不随行移民的家庭成员也可能被要求 | 我们可能要求其他不随行家庭成员也满足该要求 |
这张表的核心差别在于:前三项是「等通知再办」,而健康要求与品格要求本身是签证的批准条件,从递交时就已成立,只是通过什么方式去证明,由内政部告知。
体检由谁做、什么时候才会知道要做?
官方页面对健康要求的表述有两层。第一层是范围:你和任何与你一同申请签证的家庭成员,都必须满足健康要求;内政部也可能要求其他家庭成员满足这一要求。第二层是操作:递交申请之后,内政部会告知你是否需要做健康检查。
《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中,健康要求对应公共利益标准 4005,其口径是通过体检,且不会对澳大利亚的医疗或社区服务造成重大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官方页面并未在签证页面内列出体检项目清单、指定机构名单或体检结果的有效期限,这些细节属于内政部在通知中另行告知的内容。
无犯罪证明为什么官方要求「别提前办」?
官方页面在材料清单里给出的指示很直接:在我们要求你之前,不要去安排无犯罪证明。
这条指示的实际含义有两方面。其一,需要哪些国家或地区的无犯罪证明、覆盖多长时间的居住记录,取决于内政部对个案的审理判断,而不是申请人自行决定;其二,无犯罪证明通常具有出具时效,办得太早可能在真正需要时已过期,反而要重办一遍。官方页面未给出具体的有效期与应覆盖的国家范围,这两点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随行家属这边,官方页面的材料清单按年龄区分:18 岁及以上的随行受抚养人需要提供品格材料,18 岁以下的随行受抚养人则是「如适用」才需要。
生物识别是每个人都要做的吗?
不是。官方页面使用的是「我们可能会要求生物识别(指纹和照片),我们会告知你是否需要提供」这样的表述,即生物识别属于可能被要求的环节,而不是自动适用于每一位申请人。
《1994年移民条例》中,提供生物识别信息对应公共利益标准 4009,另有 4021 针对特定情况。这类编号随法规修订变动,是否仍适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不一起移民的家庭成员,也会被要求体检或无犯罪吗?
可能会被要求,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条。
官方页面在健康要求部分写明:内政部也可能要求其他家庭成员满足该要求;在品格要求部分则写明:内政部也可能要求其他「不随行」的家庭成员满足该要求。两处的措辞都是「可能」,意味着是否需要、需要到什么程度,由内政部在审理中决定,而不是由申请人是否把他们写进申请表来决定。
《1994年移民条例》进一步给出了一处框架:不随行移民的家庭成员须满足公共利益标准 4001 至 4004,以及健康类的 4005,除非部长认为要求其接受评估并不合理。
举一个假设情景来说明规则:假设某申请人有一名成年子女留在原居地、不随同移民,内政部仍可能通知该子女参加体检或提供无犯罪证明;申请人不能因为「他不走」就默认这项要求与自己无关。
体检、无犯罪在整个流程里排在哪一步?
按官方页面的步骤,顺序大致是这样的:
- 递交阶段:114 签证须用纸质方式递交,递交时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境外,并缴纳第一期申请费。
- 审理阶段:内政部通知是否需要体检、是否提供生物识别、是否需要无犯罪证明。若已把纸质申请导入 ImmiAccount,补交材料可通过线上上传。
- 其他要求满足后:内政部会在你满足签证的其他全部要求之后,才发出第二期费用的账单;未缴纳第二期费用,签证无法获批。
- 结果阶段:决定作出时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境外,内政部以书面方式通知结果。
由此可以看出,体检与无犯罪证明通常发生在第二期费用账单之前——账单本身就是「其他要求已经满足」的信号之一。
另外,递交之后如果还想增加家庭成员,官方页面要求:被加入的家庭成员在加入时必须身在澳大利亚境内,并且需要证明其满足健康要求与品格要求。
常见问题
递交 114 签证申请前,要先自己去做体检吗?
不需要按「先体检再递交」的节奏操作。官方页面说明,内政部会在你递交后告知是否需要健康检查。健康要求本身是批准条件,但用什么方式、什么时候去证明,由内政部通知决定。
无犯罪证明可以提前办好备着吗?
官方页面明确要求在收到要求之前不要安排。原因在于需要哪些国家或地区的证明取决于个案审理,且这类证明有出具时效,办早了可能在被要求时已失效。
随行的成年子女也要品格材料吗?
要。官方页面的材料清单规定,18 岁及以上的随行受抚养人需提供品格材料;18 岁以下的随行受抚养人则是「如适用」才需要提供。
不随行的家属真的会被要求体检吗?
可能被要求。官方页面写明内政部可能要求其他家庭成员满足健康要求,也可能要求其他不随行家庭成员满足品格要求。是否要求、要求范围由内政部在审理中决定。
有健康问题就一定拿不到签证吗?
官方签证页面只说明申请人与随行家庭成员必须满足健康要求,并未列出豁免的具体条件与流程。《1994年移民条例》对不随行家庭成员有一处「部长认为要求其接受评估不合理」的例外表述,其具体适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第二期签证费和这些检查有什么关系?
官方页面说明,第二期费用是在你满足签证的其他全部要求之后,由内政部发出账单时才缴纳的。也就是说,体检、无犯罪证明这类要求通常在此之前完成,未缴纳第二期费用则不能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