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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留学 2026:成绩与评估记录怎么开、学校保留多久

准备升学、转学或学历评估材料时,成绩与单元评估记录并不是临时生成的,而是学校依法已经保存好的一整套材料。根据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册(Federal Register of Legislation)公布的《2000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Act 2000,ESOS Act)第 21 条 Record keeping 条文页面(截至 2026 年 9 月官方页面),注册提供方(registered provider)必须为每个完成学习单元(unit of study)且该单元进度被评估的学生记录评估结果,记录要按条例规定的要求保存并保持更新,并在该学生不再是该校 accepted student(已录取学生)之后至少保留 2 年;超过 2 年,法律不再要求保留,也不再要求继续更新。第 21 条规定的是学校一侧的义务,条文本身并未设定学生索取成绩单的渠道或处理时限,所以下面按「记录里有什么、保存到什么时候、格式由谁规定」这条线梳理。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具体要求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成绩与评估记录能开到什么时候?保留期从哪一天起算

保留期的起算点不是毕业典礼,也不是发证日期,而是「该人不再是 accepted student」这一刻——毕业、退学、转学等使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录取关系终止的情形,都会触发这个时间点。从这天起,学校至少还要把第 21 条项下的记录再保存 2 年。

条文里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差别:记录在学生身份终止之后「不需要再保持更新」。也就是说,保留期内的记录是法律要求过「保持最新」的那一份;而保留期满之后,法律既不要求继续保存,也不要求继续更新。对需要用成绩做升学、转学、学历或职业评估的人来说,把需要成绩的时间点尽量安排在保留期内,风险明显更低。

学校必须记录哪些内容?成绩部分和联系方式部分不是一回事

第 21 条把记录分成两类,要求并不相同:

记录类别 法定内容 更新与保留要求
学生信息记录 现居住地址、手机号码(如有)、电子邮箱(如有),以及条例可另行规定的其他信息 学生仍为 accepted student 期间,至少每 6 个月书面确认一次并据此更新
单元评估记录 学生完成一个学习单元且该单元进度被评估,须记录该单元的评估结果 按条例规定的要求保存、保持更新;身份终止后至少保留 2 年,之后不再要求更新

联系方式那一部分附带了一个操作性要求:学校必须有相应程序,在学生仍属该校 accepted student 期间,至少每 6 个月以书面方式与学生确认地址、手机与邮箱,并相应更新记录。这就是很多留学生会定期收到学校「核对联系方式」提醒的法规来源。

成绩记录的格式由谁规定

第 21 条并没有在法律正文里列出成绩单的版式、字段或载体,而是把这些交给条例(regulations):单元评估记录须「按条例规定的要求」(in accordance with any requirements prescribed by the regulations)保存。学生信息记录里的「其他信息」同样由条例规定。

这带来一个实际含义:开具出来的成绩与评估记录长什么样、包含哪些字段、以纸质还是电子形式提供,取决于现行条例的要求和学校的执行方式,而不是 ESOS 法案正文直接写死的。这类细节可能随条例修订变化,申请前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保留期过后再要用成绩,会有什么不同

假设某申请人结束课程已超过两年,此时第 21 条规定的 2 年保留义务已经到期:学校不再被法律要求保存这些记录,记录是否仍然存在没有法律保证;即使还能找到,条文也明确不再要求其保持更新,身份终止之后发生的变化未必会体现在里面。

因此在离校前后就把成绩与评估记录收齐、留好自己手上的副本,是成本最低的做法。这一点对后面可能做学历认证、职业评估或申请免学分的人尤其关键,因为这些用途往往间隔数年才出现。

学校不按规定保存记录,会有什么后果

违反第 21 条本身构成犯罪(offence),罚金为 60 penalty units(罚则单位),并属于严格责任(strict liability)犯罪,条文注明参见《刑法典》(Criminal Code)第 6.1 条。除此之外,条文附注说明:注册提供方违反本条时,其 ESOS agency 可依据第 6 部分第 1 分部(Division 1 of Part 6)对该提供方采取行动。

还有一处责任主体的补充:如果注册提供方是非法人团体(unincorporated body),则保存和保留记录的义务由其 principal executive officer(主要行政负责人)承担。这些罚则约束的是提供方,但也是判断一所学校记录管理是否合规的直接依据。

常见问题

澳洲学校必须保留我的成绩记录多久?

按《2000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第 21 条,注册提供方要在学生不再是 accepted student 后,至少保留该条项下的记录 2 年。2 年之后,法律不再要求保留,也不再要求更新。

「不再是 accepted student」通常指什么时候?

条文以「该人不再是 accepted student」作为保留期的起算点,涵盖毕业、退学、转学等使录取关系终止的情形。具体到你个人的身份终止日期,属于学校学籍记录中的内容。

成绩单上必须包含每个单元的成绩吗?

第 21 条规定,学生完成一个学习单元且该单元进度被评估时,学校必须记录该单元的评估结果(outcome)。至于记录呈现为完整成绩单还是单元清单,取决于条例规定的要求与学校执行方式。

成绩记录的格式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吗?

不是。第 21 条只要求记录按条例(regulations)规定的要求保存,把格式、字段等具体事项授权给条例规定,法案正文不作列举。这类要求可能修订,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保留期结束后拿到的记录,和在校时拿到的有什么差别?

在学生仍为 accepted student 期间,法律要求单元评估记录保持更新;该生不再是 accepted student 之后(保留期由此起算),条文明确不再要求继续更新,终止后发生的变化未必会反映在记录里。加上 2 年后不再强制保留,记录是否可得也没有法律保证。

学校为什么每半年要我确认地址和电话?

第 21 条要求注册提供方建立程序,在学生仍为 accepted student 期间至少每 6 个月以书面方式与学生确认居住地址、手机号码与电子邮箱,并相应更新记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