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雇主担保人义务清单与情况变化申报(2026)
担保人需要在两类情形下主动通知澳大利亚内政部:一是自己的业务状况发生变化,二是与所担保人员有关的情形发生变化。申报渠道有两个,向 sponsor.notifications@abf.gov.au 发送邮件,或在 ImmiAccount 中填写 sponsor changes form。以上依据来自澳大利亚内政部 Sponsor responsibilities 官方页面;关于雇主与劳务中介的责任边界,另参见澳大利亚内政部面向雇主与劳工雇佣机构的官方页面。
担保人义务清单:先看自己属于哪一类
澳大利亚内政部按担保人类别分别列出义务,没有一套"通用清单"。先确认类别,才知道该对照哪份说明自查。
| 担保人类别 | 义务以哪份官方说明为准 | 说明 |
|---|---|---|
| 标准商业担保人(Standard business sponsor) | 标准商业担保人义务页面 | 最常见的雇主担保类型 |
| 临时活动担保人(Temporary activities sponsor) | 临时活动担保人义务页面 | 对应临时活动类安排 |
| 认证担保人(Accredited sponsor) | 与标准商业担保人相同 | 另有品格证明信与维持认证特征的要求 |
认证担保人(Accredited sponsor)多出来的两项责任
认证担保人的义务与标准商业担保人一致,但官方页面另写了两项内容。
第一项是品格证明信。认证担保人可以为其提名的 SID(Skills in Demand)签证申请人出具书面品格证明,使申请人无需提供澳大利亚以外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信必须使用公司抬头纸,写明担保人名称、签署人全名,以及签证申请人的全名与出生日期;内容需包含签署人已阅读内政部品格要求、确认申请人符合要求,并知悉若申请人日后被发现存在本可获知的犯罪记录,担保人的认证资格可能被撤销。
第二项是维持认证特征。若担保人不再符合认证所需的特征,内政部可撤销其认证资格;撤销后,在担保批准到期前仍为标准商业担保人,除非内政部另行依法中止或取消其标准商业担保资格。标准商业担保资格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 5 年,认证状态在整个有效期内持续有效;若现有担保资格在提交新的担保协议期申请时尚未终止,无需重新申请认证。
哪些变动必须申报?官方把答案分成两类
官方页面没有逐条罗列事件清单,而是直接划出两类触发条件,并把具体情形指向 Change in situation 页面。判断时可以用这两类做筛子:
- 业务状况变化(your business circumstances change):假设某雇主停业、被收购,或股权结构、经营主体发生变化,这类可归入业务状况一侧。
- 与被担保人有关的变动(a change relating to the person you are sponsoring):假设某被担保员工离职、不再从事获批职位,或其薪资低于签证获批时约定的水平,这类可归入被担保人一侧。
第二类中"支付低于签证获批时约定薪资""安排从事与获批职位不同的工作"两项,在澳大利亚内政部面向雇主与劳工雇佣机构的页面中,也被明确列为可被举报的情形。
怎么申报?一步一步做
- 先判断变动落在"业务状况变化"还是"与被担保人有关的变动"。
- 打开澳大利亚内政部 Change in situation 页面,核对这一情形是否需要申报。
- 选择渠道:向 sponsor.notifications@abf.gov.au 发送邮件,或在 ImmiAccount 中填写 sponsor changes form。
- 在通知里写清变动内容、涉及人员与发生时间。
- 留存提交记录,便于日后核对是否已履行通知义务。
不申报、少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澳大利亚内政部 Sponsor responsibilities 页面列出的可能后果包括:取消担保人批准、禁止担保其他员工、禁止未来再申请成为担保人、发出违规通知(infringement notice)并处以罚款、由法院判处民事罚款、发出合规通知(compliance notice)要求整改,以及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书(Enforceable Undertaking)。官方页面说明,可以同时适用多项后果。
罚款金额方面,官方页面举例:违规通知对法人每次违规可处 79,200 澳元,对个人为 15,840 澳元;法院判处的民事罚款,法人每次违规最高 396,000 澳元,个人最高 79,200 澳元。违规通知可通过 BPAY 缴纳。
若涉及剥削海外员工,后果另按《1958年移民法》(Migration Act 1958)计算:严重、故意或重复违规可面临最高 5 年监禁,以及最高 131,040 澳元(360 个罚款单位)的罚款。雇主还可能被宣布为"禁止雇主"(prohibited employer),并依情节设定禁止期:涉及人口贩卖与现代奴役的没有最长期限;属其他刑事犯罪的为最长 10 年;其余海外员工制裁为最长 5 年。被制裁的担保人,其企业名或个人名可被公开列于受制裁担保人登记册;被宣布为禁止雇主后,企业名会公布在澳大利亚边境执法局网站。需要注意的是,被宣布为禁止雇主时,当时已在职的临时签证持有人可继续工作,被禁止的是新雇临时签证持有人。
常见漏报与误区
误区一是以为只有"被担保人出了问题"才要申报。实际上官方把业务状况变化单独列为一类,停业、股权与经营主体变化同样在这一侧。
误区二是以为薪资或岗位微调不用报。按雇主责任页面,支付的薪资低于签证获批时约定的水平、安排从事与获批职位不同的工作,均属可被举报的情形。
误区三是以为用了劳务中介(labour hire organisation)就转移了责任。官方页面明确,使用劳工雇佣机构并不免除雇主对海外员工的义务,雇主仍需确保工人得到公平对待。
误区四是以为签证状态可以用来施压。扣留护照、以取消签证或举报相威胁、施压超时工作、以未来签证申请相威胁、要求居住在不安全或过度拥挤的住房、性骚扰、低薪、要求偿还担保/提名/招募费用、要求以金钱换取担保,均在官方列出的禁止行为之列。按《2009年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2009),所有签证持有人与海外员工享有与其他雇员相同的工作场所权利与保护,与其移民身份无关。
招聘前可通过免费的 VEVO 系统核对潜在员工的签证工作条件,但需取得签证持有人本人同意。
本文按公开官方信息整理,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别企业的专业意见;涉及具体股权、用工或合同安排时,请以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最新公布的内容与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担保人义务对三类担保人都一样吗?
不一样。澳大利亚内政部按标准商业担保人、临时活动担保人、认证担保人分别列出义务说明。认证担保人的义务与标准商业担保人相同,但另需承担品格证明信与维持认证特征的要求。
被担保员工离职后还需要通知内政部吗?
"与所担保人员有关的情形发生变化"是官方列出的两类申报触发条件之一,员工离职通常可归入这一类。是否需要申报以及具体写法,以澳大利亚内政部 Change in situation 页面最新公布为准。
申报变动有哪些渠道?
官方页面给出两个渠道向 sponsor.notifications@abf.gov.au 发送邮件,或在 ImmiAccount 中填写 sponsor changes form。建议留存提交记录,便于日后核对。
停业或不再需要海外员工,担保资格会自动失效吗?
官方页面未把停业列为自动失效情形,而是把"业务状况变化"列为需要通知的情形。是否需要另行处理担保资格,以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最新公布为准。
漏报一次会被罚多少钱?
官方页面举例,违规通知对法人每次违规为 79,200 澳元,对个人为 15,840 澳元;法院判处的民事罚款,法人每次违规最高 396,000 澳元,个人最高 79,200 澳元。官方同时说明,多项后果可以同时适用。
认证担保人出具品格证明信后,被担保人被发现有海外犯罪记录会怎样?
若担保人曾出具证明信确认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而其中至少一人存在澳大利亚以外国家的犯罪记录,内政部可撤销该担保人的认证资格。撤销后,在担保批准到期前仍为标准商业担保人,除非内政部另行依法中止或取消担保资格。
被宣布为"禁止雇主"后,现有员工必须离职吗?
不需要。官方页面说明,被宣布为禁止雇主时,当时已在职的临时签证持有人可自行选择继续工作;被禁止的是新雇临时签证持有人。禁止期长度取决于认定情节,最高可达 10 年,涉及人口贩卖与现代奴役的没有最长期限。
参考资料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Sponsor responsibilities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Change in situation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标准商业担保人与认证担保人义务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临时活动担保人义务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Accredited sponsor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Information for employers and labour hire organisations
- 澳大利亚边境执法局 — Sanctions overview
- 澳大利亚边境执法局 — Register of sanctioned sponsors
- 澳大利亚边境执法局 — Paying an employer or sponsor infringement notice
- Fair Work Ombudsman — Visa holders and migrants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Border Watch 举报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