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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中小学与职业课程留学生也享学费保障吗?2026

是的,中小学与职业课程都算。澳大利亚《2000 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 Act 2000,简称 ESOS Act 2000)在第 5AA 条对 "course(课程)" 的定义中,明确列入了中小学层次的教育课程与 VET(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课程,因此在这两类课程下注册的海外学生,同样适用该法规定的学费保障与书面协议要求。本文依据的是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网站(Federal Register of Legislation)公布的 ESOS Act 2000 第 5AA 条、第 46D 条与第 47B 条条文,截至 2026 年 9 月官方页面。

中小学课程凭什么被算进 ESOS 的「course」?

判断依据不是学校叫什么,而是课程层次。第 5AA 条第 (1)(b) 项规定:若某一教育课程的层次依《2013 年澳大利亚教育法》(Australian Education Act 2013)第 15 条构成 primary education(小学教育)或 secondary education(中学教育),它就属于该法所称的 course。

对低龄留学生的家长来说,这一点特别容易被误判。常见顾虑是「孩子读的是中学,不属于高等教育,所以不适用留学生那套保障」,但法条把中小学层次单列为一项,恰恰说明立法时就把这个学段写了进去。只要课程层次落在上述小学或中学教育范围内,就被纳入。

VET 职业课程又是怎么被纳入的?

第 5AA 条第 (1)(f) 项规定,属于《2011 年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监管法》(National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Regulator Act 2011)意义上的 VET course(职业教育培训课程),即为 course。

此外还有一条常常同时成立的入口:第 (1)(a) 项规定,通向 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AQF,澳大利亚学历资格框架)所认可资格的课程,同样属于 course。许多证书类、文凭类职业课程会同时满足 (f) 与 (a) 两项中的至少一项,纳入路径比申请人想象的更宽。

被算进 course 之后,学校和学生会受到哪些具体约束?

纳不纳入 course 不是抽象分类问题,它直接触发两类可执行的义务:入学前的书面协议,以及学校违约后的安置或退款。

触发情形 法律依据 具体要求
学生入学(含准入学学生) ESOS Act 2000 s 47B 注册 provider 必须与每位海外学生或准海外学生签订书面协议,写明学生在某一地点、某一课程上违约(student default)时适用的退款要求,并符合 national code(国家准则)的规定
学校自身违约(provider default) ESOS Act 2000 s 46D 自 default day(违约日)起 14 天的 provider obligation period(provider 义务期)内,由学校自费安排替代课程且学生书面接受,或按第 (6) 款退还已收取的未消耗学费(unspent tuition fees)

这两条的分工很清楚:第 47B 条管的是「学生这边出问题怎么退」,要求事先写进合同;第 46D 条管的是「学校这边出问题怎么办」,要求事后限期解决。

学校违约后,14 天里必须做到什么?

第 46D 条第 (2) 款把期限写成硬性的 14 天,起算点是违约日。学校在这段时间内只需做到下列两项之一,即为履行义务:

条文注释还提示了违约的后续后果:涉及第 46E 条(罪行)、第 3 分部(学生安置服务)与第 4 分部(对 OSTF 的调用),以及第 6 部分第 1 分部(条件、暂停与取消)。也就是说,14 天不是建议时限,而是有处罚与监管后果跟进的法定义务期。

「未消耗学费」退多少,由谁决定?

金额不是由学校自行估一个数字。第 46D 条第 (6) 款要求退款额按第 (7) 款项下制定的立法文件所规定方法计算,部长可通过立法文件规定计算未消耗学费的方法。条文注释还提到,对依第 28 条须维持账户的 provider,退款可能从该账户中支付(见第 29 条)。

家长能据此建立的一个合理预期是:退款额对应的是「已收但未消耗」的学费部分,具体算法由立法文件规定,而不是合同条款可以随意压低的数字。

部长还能增删课程类别,这对申请人意味着什么?

第 5AA 条第 (2) 款与第 (3) 款规定,部长可通过立法文件(legislative instrument)决定某一教育或培训课程是 course,或不是 course;两条条文均援引《2003 年立法法》第 13(3) 条关于按类别指定的规则。

这意味着覆盖范围不是一份永久固定的清单。中小学与 VET 这两类目前写在法条正文里,确定性较高;但课程类别的边界可能随立法文件调整,判断具体课程时应以官方最新公布的立法文件与 provider 的注册课程信息为准。

家长可以按哪几步自查?

  1. 确认 provider 是否在 CRICOS 注册:ESOS 的义务主体是 registered provider(注册 provider),保障的前提是对方处于注册状态。
  2. 确认课程层次落在哪一条定义上:中小学看是否属于《2013 年澳大利亚教育法》第 15 条所指的小学或中学教育;职业课程看是否属于《2011 年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监管法》意义上的 VET course,或是否通向 AQF 认可资格。
  3. 入学前拿到书面协议:第 47B 条要求注册 provider 与每位海外学生或准海外学生签订书面协议,写明学生违约情形下的退款要求并符合 national code。签不到这份协议,本身就是风险信号。
  4. 预想「学校出问题」的处置路径:假设某申请人已被一所注册 provider 的 VET 课程录取并预付了学费,学校在该课程开课前停止提供该课程 —— 按第 46D 条,学校须自违约日起 14 天内自费安排替代课程(需学生书面接受)或退还未消耗学费,而不是无限期拖延。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条款细节、退款算法与课程类别均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涉及具体合同与个案判断时,请以官方信息或持牌专业人士的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中小学留学生真的和大学留学生适用同一套学费保障吗?

适用同一部法律下的同一套机制。ESOS Act 2000 第 5AA 条第 (1)(b) 项把依《2013 年澳大利亚教育法》第 15 条构成小学或中学教育的课程列为 course,被纳入 course 后即触发第 47B 条的书面协议义务与第 46D 条的违约处置义务。差别只在于纳入所依据的款项不同,保障机制本身不分学段。

VET 职业课程与中小学课程的纳入依据有什么不同?

中小学课程走的是第 5AA 条第 (1)(b) 项,判断标准是课程层次是否构成小学或中学教育;VET 课程走的是第 (1)(f) 项,判断标准是是否属于《2011 年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监管法》意义上的 VET course。VET 课程还常因通向 AQF 认可资格而同时符合第 (1)(a) 项。

学校违约后,多久必须给出安置或退款?

第 46D 条第 (2) 款规定为违约日之后 14 天,条文称其为 provider obligation period。学校须在此期间内自费安排替代课程并由学生书面接受,或按第 (6) 款退还已收的未消耗学费。逾期可能引发第 46E 条等条文的后果。

退款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第 46D 条第 (6) 款要求按第 (7) 款项下立法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学校已收取的未消耗学费金额。对依第 28 条须维持账户的 provider,注释说明退款可能从该账户支付(见第 29 条)。具体算法以现行立法文件为准。

入学前是不是一定要签书面协议?

是的。第 47B 条要求注册 provider 必须与每位海外学生或准海外学生签订书面协议,其中须写明学生在某一课程、某一地点违约时适用的退款要求,并符合 national code 的要求。违反该条同样会引发第 47F 条与第 6 部分第 1 分部的后果。

部长能不能改变哪些课程享受保障?

能。第 5AA 条第 (2)、(3) 款规定,部长可通过立法文件决定某一教育或培训课程是 course 或不是 course,两条均援引《2003 年立法法》第 13(3) 条允许按类别指定。因此课程范围的边界并非一成不变,判断时应以官方最新公布的立法文件为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