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117 签证体检与无犯罪证明:谁要做、什么时候做(2026)
体检和无犯罪证明不是一套时间表。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Orphan Relative visa (Subclass (Subclass 117))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8 月官方页面),117 签证的健康检查在递交申请之后由内政部另行通知时间,收到通知再安排;而无犯罪证明与 Form 80 属于「准备材料」阶段的内容,年满 16 岁的申请人要随纸质申请一起寄出。本文按官方页面做一般性梳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移民或法律建议,个案请以官方最新公布和持牌专业人士的意见为准。
体检什么时候做?
答案是:等通知,不要在递交前自行安排。
官方页面在「递交申请之后」这一步写明,内政部会告知何时安排健康检查;也就是说,体检日期不由申请人自己定。同一页面还提醒,在收到批签的书面通知之前,不要安排孩子赴澳行程——这条规则背后的逻辑很一致:体检、行程这类动作都跟着签证官的节奏走,申请人提前做既不产生效力,也容易白花钱。
健康检查本身可能有费用。官方页面把它与无犯罪证明、生物识别并列为「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并说明签证费用估算器不计入这部分支出,具体金额需另行确认。
哪些人必须做体检?
体检的覆盖范围比很多人以为的要宽:
- 提出申请的孩子本人,必须满足健康要求;
- 一同申请的受抚养子女(例如孩子自己的子女),同样必须满足健康要求;
- 没有随行的受抚养子女,官方页面用的是「也可能需要」(might also have to)满足健康要求的表述,说明是否纳入评估要看个案安排。
按《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健康要求对应公共利益标准 PIC 4005。这部分口径可能随政策调整,实际执行以内政部最新公布为准。需要提醒的是,官方页面并未列出体检包含哪些具体项目,不要按其他签证的经验自行推断检查清单。
无犯罪证明和 Form 80 什么时候交?
答案是:递交申请时就交。
117 签证只能在境外递交纸质申请,由 Form 47CH(孩子本人申请)与 Form 40CH(担保)两份表格组成,连同材料寄往珀斯的 Child and Other Family Processing Centre。品格类材料属于「Step 2 准备材料」环节,规则如下:
- 年满 16 岁的孩子,必须提供自满 16 岁起、过去 10 年内累计居住满 12 个月以上的每一个国家的警方证明;
- 申请中任何曾在任何国家服兵役的人,必须提供服役记录或退伍证明;
- 年满 16 岁的孩子必须填写并提交 Form 80 Personal particulars for assessment including character assessment。
换句话说,这一部分是「随申请走」的:申请寄出时材料应当是完整的。
16 岁这条线怎么划?
年龄是品格要求的分界,但它的边界比看上去模糊:
- 官方页面写明,孩子年满 16 岁或以上必须满足品格要求;
- 除了孩子本人,一同申请的其他受抚养子女也可能被要求满足品格要求;
- 官方页面没有说明「年满 16 岁」以哪个时点判断,审理中如需补充品格材料,通常以官方通知为准。
假设某申请人递交时 15 岁零 10 个月,审理期间满 16 岁:官方页面没有针对这种情形的直接表述,是否需要补交无犯罪证明与 Form 80,取决于签证官的要求。这类年龄临界情况最好在准备材料阶段就把时间线算清楚。
澳洲居住过的证明,为什么只认 AFP Code 33?
这是申请人最容易混淆的一点。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的表述非常明确:
- 就澳大利亚而言,只接受依据 Code 33 – Immigration/Citizenship 申请的国家警方证明(National Police Certificate),由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签发;
- 不接受标准披露证明(standard disclosure certificates);
- 不接受澳大利亚各州或领地警方签发的证明。
之所以容易出错,是因为用途不同:日常求职或志愿工作常用的是标准披露证明或州警证明,但移民申请只认 Code 33 这一栏。办错了类别,等于白做。
12 个月有效期:别提前太久办
用于移民目的的警方证明,自签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这条规则与「随申请递交」的要求叠在一起,最优解就很清楚了:无犯罪证明应该在准备寄出纸质申请前的一段时间内办理,既保证递交时有效,又不至于在审理过程中过早失效。至于审理期间证明过期是否需要重办,官方页面未给出说明,是否需要重办以内政部通知为准。
把两条时间线放在一起看更直观:
| 项目 | 谁要做 | 什么时候做 |
|---|---|---|
| 健康检查(体检) | 申请人本人、随同申请的受抚养子女;未随行的受抚养子女也可能需要 | 递交申请后,等内政部通知再安排 |
| 无犯罪证明 + Form 80 | 年满 16 岁的申请人;其他一同申请的受抚养子女也可能被要求 | 与纸质申请一并递交(准备材料阶段) |
| 澳洲境内证明 | 在澳住满相关期限者 | 只认 AFP 依据 Code 33 签发的证明,自签发日起 12 个月有效 |
材料没交齐会怎样?
官方列出的审理变慢原因中,明确包含「申请未附上全部所需文件」以及「需要我们提供更多信息」。也就是说,遗漏品格类材料通常会转化为一轮补件,而不是立刻拒签,但代价是时间。
递交之后的处理方式取决于申请是否已导入 ImmiAccount:拿到确认信后可把纸质申请导入 ImmiAccount,直接在其中上传补充材料;2020 年 4 月 1 日之前在境外递交、或无法使用 ImmiAccount 的,用 Child and Orphan Relative Visa Processing Centre 在线表格提交。如果之前填写的内容有误,则用 Form 1023 Notification of incorrect answers 更正。
常见问题
递交 117 签证前要不要先带孩子去做体检?
不需要。官方页面把健康检查放在「递交申请之后」的环节,并写明内政部会告知何时安排检查。提前自行体检既不被要求,也可能因时间过期而白做,等书面通知再安排即可。
孩子不满 16 岁,还要交无犯罪证明吗?
官方要求是针对年满 16 岁的申请人:他们需要提供过去 10 年内累计居住 12 个月以上国家的警方证明,并填写 Form 80。不满 16 岁的孩子不适用这一表述,但一同申请的其他受抚养子女仍可能被要求满足品格要求。
十年住满十二个月,这个「十二个月」是指连续居住吗?
官方页面的表述是「过去 10 年内累计待满 12 个月或以上的每一个国家」,按累计计算,而非单次连续居住。计算起点是年满 16 岁之后,之前长期居住的国家不计入。
澳洲州警开的无犯罪证明可以用吗?
不可以。官方明白写明只接受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依据 Code 33 – Immigration/Citizenship 签发的国家警方证明,标准披露证明和各州、领地警方的证明都不被接受。办证时须选择移民/公民用途这一类别。
服兵役记录必须由本人原服役国出具吗?
官方要求的是「如在任何国家的武装部队服役,须提供服役记录或退伍证明」。关键在于能证明服役经历的文件本身,具体出具机构与可接受格式官方页面未细化,个案以签证官的要求和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孩子在审理期间满 16 岁,会被要求补品格材料吗?
官方页面以「年满 16 岁或以上」表述品格要求,但没有说明判断时点,也没有写明审理期间满 16 岁的处理方式。实践中如需补充无犯罪证明或 Form 80,会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