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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 124 签证家属材料清单(2026):伴侣、子女与受养人

如果你在整理澳大利亚杰出人才签证(Distinguished Talent visa,Subclass 124)的家属随行材料,官方要求是按成员身份分三类准备:伴侣(配偶或同居伴侣)、18 岁及以下受养子女、18 岁以上受养人;其中会涉及出生证或家庭簿、Form 47a(成年受养人详情表)和 Form 1229(18 岁以下儿童同意书)等。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Distinguished Talent visa (Subclass 124)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8 月官方页面),随行家庭成员还必须满足健康与品格要求,且主申请人可在签证决定前补加家庭成员;同一页面也注明该签证已停止受理新申请(This visa is closed to new applications),已递交但尚未获批的申请仍可按规定在决定前补加家属,因此下列清单对应官方页面公布的家属材料要求。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实际材料是否充分请以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最新公布信息或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伴侣需要哪些材料?

伴侣包括配偶(married)和同居伴侣(de facto)。官方页面要求提供伴侣的身份证明与照片、品格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如适用还要提供其他关系证明。

如果属于同居伴侣(de facto),需要提供由澳大利亚州或领地登记的关系证明,或足以证明在递交申请前已维持同居关系至少 12 个月的材料。无论已婚还是同居,都必须证明关系是真实且持续的(genuine and continuing relationship),可用材料包括:联名银行账户账单、联名姓名账单账户、联名租约或房贷,以及显示伴侣与你同住同一地址的文件。

伴侣若年满 18 岁且无法证明具备实用英语(functional English),需按官方页面准备支付第二期签证申请费;该页面列明第二期费用为 AUD 4,890。你和任何随行家庭成员若实用英语水平不足,要提交一份声明,表示为每一位实用英语不足的人支付第二期费用。

18 岁及以下子女需要哪些材料?

对每一位随行的 18 岁或以下受养子女,核心是亲子关系证明与父母同意程序。

父母同意书怎么签?

任何对子女居住地点有法律决定权、且不随同赴澳的人,都必须签署同意。完成方式是填写 Form 1229(Consent form to grant an Australian visa to a child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18 岁以下儿童赴澳签证同意书),或提供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表示同意该子女持此签证前往澳大利亚。

也可以改为出示允许子女移民的澳大利亚法院命令,或证明母国法律允许其移民。还需附上完成表格或声明者的带照片与签名的身份证明(如护照或驾照),以及适用的收养文件或法院文件。

若子女可能在申请审理期间满 18 岁,则需要提供其依赖你的证明(见下一节)。官方页面明确:审理期间满 18 岁且不依赖你的子女,不能满足该签证标准。

18 岁以上受养人需要哪些材料?

想把已满 18 岁的子女或其他受养家庭成员纳入申请,必须先符合年龄与依赖条件:

需提供:身份证明;如适用,其他关系证明;品格材料。

依赖证明(Proof of dependency)要交什么?

必须通过以下材料证明该受养人依赖你:

还必须证明此人在你递交前至少 12 个月在经济上依赖你,可提供:同住证明、其纳税记录、当前在读证明,以及你为其支付或代其支付的款项证明。审理期间满 23 岁且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子女,不能满足签证标准。

全家都要满足哪些身份、品格与健康要求?

除了按身份分类的关系材料,每位申请人(含随行家庭成员)还要覆盖基础身份与合规要求。

递交后还能补加家属或更正信息吗?

在递交后、签证决定前,可用 Form 1436(Adding an additional applicant after lodgement)补加 family unit 成员,上传到 ImmiAccount 或寄到你递交申请的地址。若主申请人未满 18 岁,可列入的父母及其 family unit 成员也按此办理。

子女在你递交后出生的,按澳大利亚内政部关于“孩子出生后”的官方指引处理。申请表信息填错,可用 Form 1023(Notification of incorrect answer(s))通知;婚姻或同居状态变化、子女出生、电话、邮箱、地址或护照变化等,须在决定前主动告知。审理期间官方不提供进度更新,需查看 ImmiAccount 或等待联系。

常见问题

澳洲 124 签证还能带伴侣一起申请吗?

可以,伴侣包括配偶和同居伴侣,官方页面要求提供身份证明与照片、品格材料、结婚证(如适用)以及真实持续关系证明。该签证目前已停止受理新申请;已递交且尚未获批的申请可在决定前补加伴侣。

de facto 同居伴侣需要证明同居多久?

官方页面要求,若关系未在澳大利亚州或领地登记,需提供足够材料证明在递交申请前已维持 de facto 关系至少 12 个月。登记关系可作为替代证明;此外无论已婚或同居,都要证明关系是真实且持续的,例如联名账户、联名租约或同住证明。

18 岁以下子女一定要出生证吗?

是的,每位 18 岁或以下的随行受养子女都要提供出生证或家庭簿复印件,并显示父母双方姓名;如适用还要提供收养文件。这不是唯一材料,还需完成父母同意程序,例如 Form 1229 或法定声明。

Form 1229 和法定声明有什么区别?

Form 1229 是 18 岁以下儿童赴澳签证同意书,由对子女居住有法律决定权且不随同赴澳的人签署;法定声明是可替代的同意方式,内容为同意该子女持此签证前往澳大利亚。两者都需附上签署人带照片和签名的身份证明,如护照或驾照。

已满 18 岁的子女还能随行吗?需要 Form 47a 吗?

可以,但需满足年龄与依赖条件:18 岁以上未满 23 岁且依赖你,或 23 岁以上因身体或认知障碍无法维持生计并依赖你。依赖证明必须包含填妥的 Form 47a,以及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收养文件)和至少 12 个月的经济依赖材料。

子女满 23 岁有什么额外要求?

若子女已满 23 岁,或可能在审理期间满 23 岁,除 Form 47a 外,还需提供具备资质的医疗执业者报告,说明其因身体或精神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而依赖你或你的伴侣。审理期间满 23 岁且不满足要求的子女不能满足签证标准。

递交后还想加家庭成员,要用哪张表?

在签证决定前,可用 Form 1436(Adding an additional applicant after lodgement)补加 family unit 成员,并上传到 ImmiAccount 或寄到原申请地址。若主申请人未满 18 岁,可列入的父母及其 family unit 成员也按此办理。

参考资料

澳大利亚内政部 — Distinguished Talent visa (Subclass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