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澳洲190配偶随行材料清单与关系证明
配偶(含事实伴侣 de facto partner)随 Skilled Nominated visa (Subclass 190) 一起申请,材料可以归成三块:身份、品格、关系。已婚要交结婚证(如适用);事实伴侣则要在「关系已在澳大利亚某个州或领地登记」与「申请前已维持事实伴侣关系至少 12 个月」之间二选一;无论已婚还是事实伴侣,都要另外提交证明关系是真实且持续(genuine and continuing)的材料。以上口径来自澳大利亚内政部(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Skilled Nominated visa (Subclass 190)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7 月官方页面的表述。以下内容是对公开信息的一般整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具体安排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必要时另行听取有资质专业人士的意见。
配偶随行到底要交哪几类材料?
官方页面的 Partner documents 一节把配偶材料拆成了身份、品格、关系三类,主申请人和配偶都按同一套逻辑准备。
| 类别 | 具体文件 | 什么情况下需要 |
|---|---|---|
| 身份 | 身份证件与照片 | 配偶均需提供 |
| 品格 | 无犯罪证明等品格文件 | 配偶均需提供 |
| 关系 | 结婚证(如适用)、其他关系的文件(如适用) | 已婚或曾有其他关系时 |
| 关系 | 州或领地的关系登记证明 或 申请前满 12 个月的事实伴侣关系证明 | 事实伴侣必须二选一 |
| 关系 | 真实且持续关系的证据 | 已婚与事实伴侣都要 |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官方页面还要求,如果配偶或受抚养子女没有包含在这份申请里,要说明原因,例如对方已经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
已婚和事实伴侣,材料差在哪?
只有一个环节不同——关系的「形式证明」怎么交。
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如适用)即可对应婚姻这一形式;事实伴侣没有结婚证,官方给了两条并列的出路:
- 提交关系已在澳大利亚某个州或领地登记(registered)的证据;
- 或者提交足够的文件,证明在申请之前已经与伴侣维持事实伴侣关系至少 12 个月。
注意表述的重心:官方写的是「before you apply」,也就是以递交签证申请这个时点往前算,页面没有在这之外再给出别的量化门槛。12 个月届满后还要不要等到某个节点、材料需要覆盖多长区间,官方页面未作规定,这类细节不要靠推测自行加码,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真实且持续的关系,官方列了哪几类证据?
官方对关系证据的表述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也就是说下面四类只是示例,不是封闭清单:
- 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joint bank account statements)
- 联名名下的账单账户(billing accounts in joint names)
- 联名租约或房贷(joint leases or mortgages)
- 能显示伴侣与你住在同一地址的文件
这四类有个共同点:都是「可被第三方出具、带时间、带姓名」的客观记录。准备时按这个共同点去挑同类文件,比堆数量更有意义。官方页面没有规定必须交几份、必须覆盖多少个月,这类数字不要自行编造。
身份材料具体交哪些页?
官方的 Identity documents 一节要求提供当前护照上显示照片、个人资料、签发日期与有效期日期的页面。此外还包括:
- 国民身份证(如有);
- 改名证明。
可作为改名证明的文件包括结婚或离婚证书、澳大利亚出生死亡婚姻登记处(Registry of Births, Deaths and Marriages)或相应海外主管机关出具的改名文件,以及能显示你曾使用过的其他姓名的文件。
配偶也要过品格这一关吗?
要。官方明确要求配偶提供品格文件,且主申请人与随行家庭成员中 16 岁及以上者都必须满足品格要求(character requirement)。
澳大利亚无犯罪证明的触发条件是:16 岁以后在过去 10 年内在澳大利亚累计停留 12 个月或以上。官方只接受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FP)签发的完整披露(complete disclosure)National Police Certificate,不接受标准披露版本,也不接受各州或领地警方签发的证明;用于移民目的时,该证明自签发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海外部分同样看累计时间:16 岁以后过去 10 年内,在每个国家(含国籍国)累计停留 12 个月或以上的,都要提交该国的无犯罪证明;在任何国家服过兵役的,还要提交服役记录或退役文件。此外需填写并提交 Form 80(Personal particulars for assessment including character assessment)与 Form 1221(Additional personal particulars information)。
离过婚、丧偶、分居,或者配偶这次不随行怎么办?
如果主申请人或配偶现在或曾经结婚、丧偶、离婚或永久分居,需要提供相应证明,例如离婚文件、死亡证明、分居文件或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
配偶这次不一起递的,按前面提到的规则,在申请中说明对方未包含在内的原因即可;但品格要求对不随行的家庭成员同样适用,健康要求则视是否随行而定——随行的家庭成员需满足健康要求,不随行的如果被要求也可能需要满足。
递交时还没领证、12 个月还没满,还有机会吗?
官方允许在递交之后、下签之前再把家庭成员加进申请:用 Form 1436(Adding an additional applicant after lodgement),通过 ImmiAccount 缴费,并把表格和 supporting documents 一起上传到 ImmiAccount。
这里的时点很关键:官方要求递交之后若情况有变化必须主动通知,其中就包括婚姻或事实伴侣状态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先递主申请人、后补配偶」在操作上是可行的,但配偶必须在下签前完成加入,并且仍然要满足健康与品格要求;反过来,如果申请里已经填了答案但后来发现写错,要用 Form 1023(Notification of incorrect answers)提交更正。
需要注意的是,官方页面同时说明,签证官没有义务一定要求你补材料,也可能在不索要补充文件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决定。所以把关系材料在首次递交时就交齐,风险远低于事后补救。
最容易出问题的三个地方
一是只交了结婚证或只交了关系登记,却没有附真实且持续关系的证据——这两项是并列要求,不是二选一。
二是事实伴侣的时间线算错了起算点,或者材料显示的关系区间离「申请前 12 个月」还差一截。
三是无犯罪证明过期。澳大利亚无犯罪证明自签发日起只有 12 个月有效期,递件时间一拖,就可能要重开。
常见问题
190 签证的配偶一定要是法律上的夫妻吗?
不是。官方页面的 Partner documents 一节同时覆盖已婚与事实伴侣(de facto)两类关系,事实伴侣走的是「州或领地关系登记」或「申请前满 12 个月」这两条路径之一。两条路径都要再额外证明关系是真实且持续的。
事实伴侣必须去登记关系吗?
不必须。官方给的是二选一:要么提供关系已在某个澳大利亚州或领地登记的证据,要么提供足够文件证明申请前已维持事实伴侣关系至少 12 个月。登记并不是唯一出路。
联名账户一条就够了吗?
官方对关系证据的措辞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联名账单账户、联名租约或房贷、同址居住证明都在示例之列。官方页面没有规定最低份数,但可以单独引用的一点是:示例文件全部是带姓名、带时间、由第三方出具的客观记录。
配偶需要考英语或做职业评估吗?
官方这条页面没有对配偶列出英语或职业评估的要求;英语与职业评估的要求是针对主申请人(获邀时需具备 competent English,且需有合适的 skills assessment)。但如果 EOI 中申明了与配偶技能(Partner skills)有关的加分,就要按积分表提供相应证明。
配偶需要体检吗?
官方要求主申请人与随行申请的家庭成员都满足健康要求(health requirement)。递交后如果被要求体检,会通过 ImmiAccount 通知。
澳大利亚无犯罪证明要开哪一版?有效期多久?
必须是澳大利亚联邦警察签发的完整披露(complete disclosure)National Police Certificate,标准披露版本和各州或领地警方签发的证明都不被接受。用于移民目的时,自签发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递交之后还能把配偶加进来吗?
可以,在下签之前用 Form 1436 加入,通过 ImmiAccount 缴费并上传表格与支持材料。加入的家庭成员仍需满足健康与品格要求;同时,婚姻或事实伴侣状态发生变化本身也属于必须主动通知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