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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澳洲408工作场所正义签证家属随行:在澳家属、后续进入费与新生儿申报

可以带家属,但条件集中在三件事上:递交408签证(Australian Government Endorsed Events (Workplace Justice Pilot),Temporary Activity visa subclass 408)申请时,家属本人必须已经在澳大利亚境内;递交之后才要加入的家属,同样必须在境内,并通过 ImmiAccount 递交后续进入(subsequent entrant)申请、缴纳后续临时申请费(subsequent temporary application charge);在澳大利亚出生的宝宝,必须先向内政部申报,否则不能加入这份申请。以上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Australian Government Endorsed Events (Workplace Justice Pilot)”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7 月官方页面。

家属随行的第一道门槛是什么?

人必须在澳洲境内,而且不是在入境清关(immigration clearance)状态。 官方页面对随行家属的表述是:你可以在申请中列入 “members of the family unit”(家庭成员单位成员),条件是递交申请时他们身在澳大利亚;同时明确,任何与你一同申请的家属,递交时都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且不在入境清关状态。

主申请人自己也受同一条规则约束:这份签证必须线上递交,递交时必须身在澳大利亚,但不在入境清关状态。

官方页面没有在该页逐项定义谁属于 “members of the family unit”,因此判断某位亲属能否随行,应以澳大利亚内政部关于家庭成员单位的最新公布定义为准。此外页面也说明,每位家属如需缴费需单独缴付,材料也要附在该家属本人的申请下,不是只交一份主申请人的材料就够了。

递交之后才想加家属,走什么流程?

走 subsequent entrant application(后续进入申请),在 ImmiAccount 里递交。官方页面在 “Include family” 与 “Add family” 两处给出同样口径:递交后想把家庭成员单位成员加入申请,前提是他们身在澳大利亚,方式是递交后续进入申请。

后续加入的家属,还须同时满足健康(health)与品格(character)要求,与随同递交的家属一致。这两项不是家属自己判断的,官方页面说明会在需要时告知是否要做体检、是否要提交警察证明(police certificate)。

费用到底怎么算?

先把两笔钱分开看:

项目 官方页面的说法
本签证的签证申请费 无签证申请费(There is no visa application charge for this visa)
递交后加入的家属 须缴后续临时申请费(subsequent temporary application charge)
其他可能成本 体检、警察证明等;签证定价估算器不把这些算在内

官方页面没有在该页列出后续临时申请费的具体金额,因此具体数额应以澳大利亚内政部后续临时申请费表格与签证定价估算器(visa pricing estimator)的最新公布为准。官方页面另有一句与费用相关的提示:申请被拒时,申请费不予退还。

在澳洲出生的宝宝,为什么必须先申报?

因为官方页面把 “告知” 设为前置条件:在澳大利亚出生的宝宝,必须尽快告知内政部,即使宝宝还没有护照;在告知之前,你不能把宝宝加入这份签证申请。 申报路径是内政部的 “How to tell us if you had a baby” 指引。

如果孩子是在你递交申请之后出生的,官方页面把它归入 “if your child is born after you apply” 的情形,同时 “孩子出生” 也列在递交后必须主动通知的变化事项清单里。

假设某申请人在审理期间于澳大利亚生产:正确顺序是先完成新生儿申报,再按后续进入申请把孩子加入自己的408申请,并同时考虑到后续临时申请费与孩子自身的健康要求——先把孩子加进申请是不成立的。

未成年家属要多交哪些材料?

18岁以下申请人有额外材料要求,核心是 “证明身份 + 证明监护人同意”:

随行家属要一起满足哪些在澳要求?

随行或后续加入的家属都不是 “挂在主申请人名下自动通过”:

递交之后,家庭情况变化要注意什么?

变化情形 官方页面的处理口径
电话、邮箱、地址、护照变化;婚姻或事实伴侣状态变化;孩子出生 属于递交后须主动告知的事项
申请表填错 尽快提交 Form 1023(Notification of incorrect answers),在 ImmiAccount 附上
审理期间要离境 BVA / BVC 一经离境即失效,需另行申请并获批 BVB 才能保有返回资格
情况变了、不再需要这份签证 须主动撤回申请;否则一旦获批,你持有的其他实体签证会在获批时失效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是对官方页面要点的一般性整理,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具体到某一位家属能不能随行、费用如何适用,请以澳大利亚内政部最新公布的信息或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家属现在还在境外,可以先不随申、等我签证批了再加入吗?

官方页面给出的两条加入路径都要求家属身在澳大利亚:随同递交须在境内且不在入境清关状态,递交后加入则须在境内递交后续进入申请。境外家属如何安排,该页面未作说明,应以澳大利亚内政部最新公布为准。

后续临时申请费是多少钱?

该页面只说明递交后加入的家属须缴后续临时申请费(subsequent temporary application charge),未列出具体金额。金额请以澳大利亚内政部后续临时申请费表格与签证定价估算器的最新公布为准。

主申请人本人要不要交签证申请费?

官方页面写明本签证 “没有签证申请费”(no visa application charge)。但体检、警察证明等其他成本不在签证申请费内,也不计入签证定价估算器的结果。

宝宝在澳洲出生但还没办护照,可以先不申报吗?

不可以。官方页面要求即使在澳出生的宝宝还没有护照,也必须尽快告知内政部;在告知之前,不能把宝宝加入这份签证申请。

随行家属也要做体检和警察证明吗?

要。官方页面明确,随同申请或被加入申请的家属都必须满足健康与品格要求,是否需做体检、是否需提交警察证明,由内政部在审理中通知。

审理期间带孩子出境再回来,会有问题吗?

会有。官方页面说明,在澳大利亚境内递交后可能获批 BVA 或 BVC,但这两类过桥签证一经离境即失效、不能凭其重新入境;审理期间计划出境,可能需要另行申请并获批 BVB。

这份签证到期了,家属的身份会跟着一起延长吗?

不会。官方页面写明本签证不能在澳大利亚境内延长;若职场剥削索赔尚未终结,可另申请其他签证,但须提供参与政府机构或认可第三方出具的新认证,不能复用原有认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