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891/893 投资移民永居申请条件(2026)
891 与 893 是澳大利亚投资移民类别下的永居签证,分别面向已持有 Subclass 162 投资者临时签证、以及持有 Subclass 165 州或领地担保投资者临时签证并满足指定投资与居住要求的主申请人。根据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网站公布的《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及内政部程序指引(PAM3)中有关 Subclass 891 与 Subclass 893 的条款,这两类签证的核心条件集中在指定投资持有满 4 年、居住时间只计算临时签证持有期,以及主申请人必须符合 162 或 165 签证的前置身份。本文仅按法规与指引作一般性整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移民或法律建议,具体要求请以澳大利亚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891 和 893 签证的主申请人前置要求是什么?
891 签证不能由配偶或事实伴侣“顶替”主申请人(须为 Subclass 162 签证主申请人),且 891 与 893 对前置临时签证的要求完全不同。
- 891 签证:主申请人必须持有 Subclass 162 Investor (Provisional) 签证,且基于该签证满足主申请人标准(Schedule 1 item 1104B(3)(e))。配偶或事实伴侣不得作为 891 的主申请人,只能作为家庭成员随同申请。
- 893 签证:主申请人须为 Subclass 165 签证持有人,并且必须由州或领地政府通过 form 949 提供担保。担保必须在递交申请时有效,并持续有效到签证批准前;若担保被撤回,申请将无效。
两类签证的关键差异可先看这张表:
| 对比项 | 891 签证 | 893 签证 |
|---|---|---|
| 前置临时签证 | Subclass 162 | Subclass 165 |
| 主申请人身份 | 须为 162 签证主申请人,配偶或事实伴侣不可担任 | 须为 165 签证持有人 |
| 州或领地担保 | 不需要 | 需要 form 949,且批准前持续有效 |
| 指定投资金额 | 150 万澳元(AUD 1,500,000) | 以当初投资时规定为准 |
| 居住计算 | 仅累计持有 162 签证期间 | 申请前 4 年内以 165 身份在担保州或领地累计满 2 年 |
| 递交地点 | 澳大利亚境内(非移民清关状态) | 澳大利亚境内(非移民清关状态) |
指定投资要满足哪些硬性条件?
两类签证都围绕“指定投资”(Designated Investment)审查,其定义与持有要求是能否转永居的关键。
根据 reg 5.19A,指定投资必须是政府证券(primary stock),期限不少于 4 年,本金还款有明确担保,且不会让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承担金融责任或产生潜在负债。不符合这一定义的投资(例如非政府证券、期限不足 4 年、本金无保障)都不能计入。
在持有证明上:
- 891 签证:指定投资金额为 150 万澳元,须持有至少 4 年,且不需另外提交其他资金或资产证明。申请人须提供州或领地财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确认投资日期及 4 年内未撤回(891.222)。
- 893 签证:须提供州或领地 Treasury Corporation 出具的证明,确认以本人或与配偶、事实伴侣联名持有的指定投资已持有满 4 年,且期间未撤回(893.223);投资金额以当初进行投资时适用的规定为准,不需证明其他资产或收入。
如果投资在 4 年内被撤回,就无法取得“未撤回”证明,通常也就无法满足这一硬性条件。
居住时间怎么计算?
居住要求是 891 与 893 差别最明显的一项,且都只认临时签证持有期。
- 891 签证:居住审查只累计主申请人持有 Subclass 162 签证期间在澳大利亚的时间,其他签证期间不能计入(891.213)。实际评估由官员通过 “Movements” 数据库或旅行文件来核实。
- 893 签证:主申请人须在申请前 4 年内,以 165 签证持有人身份在提供担保的州或领地累计居住至少 2 年;只计算 165 签证持有期间,不要求连续居住,可多次短期停留累积满 2 年(893.212)。
假设某申请人在持有 165 签证期间多次出入澳大利亚,只要其停留时间累计达到 2 年、且发生在担保州或领地并能够证明,就仍可满足 893 的居住要求。若申请人无法提供旅行文件,或不在 Movements 数据库中,官员可以要求租赁合同、水电账单等补充居住证据。
递交申请与下签时,人必须在澳洲境内吗?
是的,891 与 893 都把“主申请人在境内”作为有效申请与下签的前提。
有效递交要求主申请人身处澳大利亚境内,且不是处于移民清关状态(Schedule 1 item 1104B)。891 使用表格 47BU 递交;893 除 47BU 外还需 form 949 担保表并支付签证申请费。到下签时,主申请人仍须在澳大利亚境内;家庭成员则可以在境内或境外。
对于在境外的家庭成员,891 通常会规定首次入境日期(一般以健康或品格检查较晚到期日为准);891 与 893 都可能对境外家庭成员附加 condition 8515,即不得结婚或建立事实关系(Sch8/8515)。
家庭成员、健康与品格审查有哪些要求?
家庭成员不是“附带通过”,而是与主申请人绑定审查。
家庭成员须属于家庭单位成员(reg 1.12),并与主申请人同时提出申请;新生儿可按 reg 2.08 加入,配偶或子女可按 reg 2.08A 在决策前添加。所有家庭成员,包括未同时申请者,都必须满足公共利益准则(PIC),涵盖健康与品格要求;893 还明确要求满足 PIC 4021 护照要求。891 与 893 均适用“一人失败,全员失败”原则。
此外,未成年子女需符合监护权条款(891.225、893.226 及 Sch4 4015-4018):如果授予签证会损害他人的监护权,则不得下签。893 中还提到,若副申请人功能性英文不足,需支付第二期签证申请费,并可获通知其享有 AMEP 英语培训的权利。
商业历史与持续资格会被怎样评估?
除了投资与居住,官员还会看申请人的商业背景与后续意向。
- 商业或投资历史(891.211、893.211):主申请人及其配偶、事实伴侣都不得有在澳大利亚通常不被接受的商业或投资活动参与史,评估参考 GenGuideM。
- 商业与投资承诺(891.213、893.213):官员会评估申请人是否了解澳大利亚商业与投资环境,并说明长期意图;不需要提供确定或完备的计划,但可能被要求给出拟议活动的大致细节。
- 持续资格(891.221、893.221):若申请后没有出现变化、且申请与决策之间无重大延迟,可视为满足;893 若自申请日起超过 18 个月仍未决定(视为显著延迟),官员可要求申请人确认当前的商业及个人情况。
常见问题
891 签证可以由配偶作为主申请人吗?
不可以。891 主申请人必须是持有 Subclass 162 签证并满足该签证主申请人标准的人,配偶或事实伴侣不能作为 891 主申请人单独申请,只能作为家庭成员随同。
指定投资可以是公司股票或 managed fund 吗?
不可以。根据 reg 5.19A,指定投资必须是政府证券(primary stock),期限不少于 4 年,且本金还款有明确担保,同时不能使澳大利亚政府承担金融责任;其他投资品种不符合该定义。
893 签证要求的 2 年居住必须连续吗?
不要求连续。893 只要求主申请人在申请前 4 年内,以 165 签证持有人身份在担保州或领地累计住满 2 年,可通过多次短期停留累积,但只计算 165 签证持有期间。
如果在 4 年内提前取出了指定投资,还能申请吗?
通常不能。891 与 893 都要求州或领地财政部门、Treasury Corporation 出具证明,确认投资持有满 4 年且期间未撤回;无法提供未撤回证明,就无法满足持有要求。
主申请人递交申请时不在澳大利亚境内会怎样?
891 与 893 都要求主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境内(且非移民清关状态)递交申请,下签时也须在境内;不满足这一要求会导致申请无效或被拒签。境外家庭成员则可能在下签时被附加 condition 8515。
家庭成员的健康或品格问题会影响主申请人吗?
会。所有家庭成员均须满足公共利益准则 PIC,891 与 893 都适用“一人失败,全员失败”原则;若任一家庭成员健康或品格未通过,主申请人及整个家庭单位的申请都会受影响。
参考资料
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网站 — 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Subclass 891 条款) 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网站 — 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Subclass 893 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