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家暴签证证据材料清单(2026):哪些文件被认可
被认可的家暴签证证据,实际只有两个入口:一是法院文件(司法证据),四选一,交一件就够;二是非司法文件,它有两种走法——交一份在法院前作出的共同承诺(joint undertaking),或交至少两件证据,两件必须分属不同类别,并在选择两件时另交一份 Commonwealth statutory declaration(联邦法定声明,填写要求见内政部 1410i 表)。这是澳大利亚内政部 Family violence evidence 官方页面与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 官方页面给出的规则(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页面)。下文按文件类型列出每类可交的形式和必须写到的内容,你可以照着逐项打勾;本文按上述页面作一般整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具体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用这份清单前,先核对几个前提
家暴条款不是人人可用,材料再齐也要先落在适用范围里:
- 你已申请或持有合资格的签证。配偶签路径包括:已持有或已申请 Temporary Partner (subclass 820) 签证;已持有或已申请(且申请后已入境澳大利亚)Provisional Partner (subclass 309) 签证;已持有或曾持有 Prospective Marriage (subclass 300) 签证(须在澳大利亚境内,若该签证已失效,还须当前不持有实质签证并已申请 Partner (subclasses 820 and 801) 签证)。受抚养子女路径须同时满足:是已申请家暴条款的配偶签持有人的受抚养子女,且已申请 Dependent Child (subclass 445) 签证。
- 施暴者是你的前伴侣或配偶。走配偶签路径时,施暴者必须是该签证申请的前担保人;若你是技术、商业或家庭类签证的副申请人,施暴者须为该签证的主申请人,且你在递交该签证申请时须已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在递交之后入境澳大利亚;家庭类签证的副申请人还需注意,若施暴者是澳大利亚担保人,家暴条款不适用。
- 家暴至少有一部分发生在你们关系存续期间,且你们已不再处于这段关系中。
前提对不上,文件再多也用不上。确认之后,再看你的材料走哪条路。
法院文件:四类里交一件就够
司法证据指的是来自法院的文件,官方页面列出四种,任选其一即可:
- 依《Family Law Act 1975》针对前伴侣或配偶发出的法院禁令(court injunction);
- 依州或领地法律作出的法院命令(court order);
- 法院就对你或你的受抚养人实施的家暴罪行作出定罪的记录(record of conviction);
- 法院就上述家暴罪行记录有罪认定的记录(finding of guilt)。
临时命令算不算数?
某些情况下,临时命令(interim order)可以达到司法证据的门槛。若未达门槛,你可以先交一份临时命令的副本,同时等待法院的最终结果;一旦法院作出最终命令,你必须补交该命令的副本。
无论走哪条路,证据都要证明这两件事
文件类型可以不同,但指向的结论必须一致:
- 至少有一部分家暴发生在你与前伴侣或配偶的关系存续期间;
- 施暴者就是你的前伴侣或配偶(副申请人路径下为主申请人)。
此外,所有证据都必须是书面的、英文的,并符合官方要求的格式与详略程度。
按文件类型对照:八类非司法文件各自能交什么
非司法证据也可以是一份在法院前作出的共同承诺(joint undertaking)。若改走"两件证据"这条路,就要从下表中挑两类、各交一件,并另附一份 Commonwealth statutory declaration。每份文件都必须由以专业身份行事的人出具,例如医疗类须由医生、注册护士或助产士出具。
| 文件类别 | 可提交的形式 | 必须写明的内容 |
|---|---|---|
| 医疗(Medical) | 医疗报告、医院报告、出院小结、信函、法定声明 | 指明受害人身份;说明可能与家暴相符的伤情或治疗情况 |
| 警方(Police) | 报告、袭击或家暴记录、风险评估、证人陈述、法定声明、调查中由受害人以外的人向警方作出的证人陈述 | 指明受害人;指明施暴者或提供可合理推断其身份的信息;说明家暴事件 |
| 儿童福利官员(Child welfare officer) | 报告、信函、法定声明 | 说明因家庭内家暴对受抚养子女安全的担忧;指明施暴者或提供可合理推断其身份的信息 |
| 家暴支援服务机构(Family violence support service provider) | 报告、信函、风险评估、法定声明 | 说明受害人提出过家暴主张;以专业意见说明该主张是否与遭受家暴相符;指明施暴者或提供可合理推断其身份的信息 |
| 社工(Social worker) | 报告、信函、法定声明 | 同上三项 |
| 心理学家(Psychologist) | 报告、信函、法定声明 | 同上三项 |
| 家庭顾问与家庭关系咨询师(Family consultant / family relationship counsellor) | 报告、信函、法定声明 | 说明受害人曾接受其治疗或咨询;以专业意见说明主张是否与遭受家暴相符;指明施暴者或提供可合理推断其身份的信息 |
| 教育专业人员(Education professional) | 报告、信函、法定声明 | 说明其作出或知悉的观察与受害人的家暴主张相符;说明观察的具体内容;指明施暴者或提供可合理推断其身份的信息 |
两件怎么数:同一类别只算一件
这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官方规则是每个类别只能交一件文件,两件证据必须来自两个不同类别。
假设某申请人手上有警方出具的记录(Police evidence)和支援机构出具的风险评估(Family violence support service provider evidence),这两件分属不同类别,可以算作两件。若他再补一份警方证人陈述,由于与警方记录同属一类,这份不会增加件数。反过来,医疗类的护士医院报告与医生出具的法定声明同属"医疗"一类,同样只能算一件。
手上的文件一时凑不齐,怎么办
官方页面明确表示,理解收集这类材料存在困难,也可能出现不受你控制的延误;如果需要更多时间提交,会给予更多时间。
此外,只要满足最低证据要求,你也可以提交其他证据,签证官可能会把这些补充材料纳入整体评估。临时命令的处理方式也类似:先交副本,等最终命令作出后再补交。
交上去之后:评估的顺序
内政部会先判断你们的关系在结束前是否真实且持续(genuine and ongoing),通过后才评估家暴主张。评估过程中可能会要求你补充信息。
若认定成立,可能会进一步要求体检,或要求提供品格文件,例如澳大利亚或海外的警方证明。若未能认定,案件会转介给独立专家(independent expert),由专家与你联系安排面谈并给出意见;官方必须接受该意见。若专家认为未发生家暴,你会获得就该意见发表看法的机会。
需要补充一点:内政部 Where to get help 页面列有全国与各州领地的支援服务,并说明这类帮助与签证状态无关。
常见问题
没有报警记录,还能用非司法证据申请吗?
可以。非司法证据并不要求警方材料,你可以从医疗、家暴支援服务机构、社工、心理学家、家庭顾问或教育专业人员等类别中各取一件。只要凑齐两个不同类别的两件文件,并另交一份 Commonwealth statutory declaration,就满足最低要求。
两份都是医生或医院开的,能算两件吗?
不能。同一类别只算一件,即便出具人、文件形式都不同。想凑成两件,必须让两件文件分属两个不同类别,例如一件医疗类加一件支援机构类。
法定声明到底是"证据"还是"附加文件"?
两者都有。一方面,医疗、警方、社工等多个类别都把"法定声明"列为该类别可提交的形式之一,但必须由该类别的专业人员以专业身份出具;另一方面,当你选择交两件非司法证据时,还必须另行完成一份 Commonwealth statutory declaration,内政部 1410i 表(Form 1410i - Completing a statutory declaration for a family violence claim)说明如何填写。
文件不是英文写的,可以直接交吗?
官方要求所有证据均为书面、英文,并符合要求的格式与详略程度。非英文材料是否需另行处理、如何处理,应以官方页面关于格式的最新公布为准。
临时禁令能当作最终的法院文件用吗?
要看它是否达到司法证据门槛。达到门槛即可作为司法证据;未达门槛时,可先交临时命令副本等待最终判决,但法院一旦作出最终命令,你必须补交其副本。
我是副申请人,清单和配偶签申请人一样吗?
文件清单本身一致,区别在于施暴者身份:配偶签申请人要求施暴者为前担保人,副申请人则要求施暴者为该签证的主申请人。适用签证类别的完整列表见内政部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 官方页面。
参考资料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amily violence evidence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 - Partner visa applicants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 – Secondary applicants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Where to get help
- 澳大利亚司法部 — Commonwealth statutory declaration form
- 澳大利亚联邦巡回和家庭法院 — Underta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