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香港永久居留权申请条件与步骤
能否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权(Right of Abode),取决于你是否落入《入境条例》(第115章)附表1第2(a)至(f)段所列的六类人之一;确定类别之后,程序上不是直接"申请永居",而是先向入境事务处居留权组申请"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获批后再登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下内容依据香港入境事务处「Right of Abode」常见问题页面,截至2026年10月。
谁能享有香港居留权?六类资格逐条对照
判定资格的法律起点是《入境条例》附表1第2(a)至(f)段,该条文自1997年7月1日起生效。六类人同时属于香港永久性居民,并享有香港居留权。
| 类别 | 核心条件 | 常见来港路径(编辑归纳,非条文分类) |
|---|---|---|
| (a) | 中国公民,在香港出生(1997年7月1日之前或之后均可) | 在港出生 |
| (b) | 中国公民,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7年(1997年7月1日之前或之后) | 单程证来港定居满七年 |
| (c) | 中国籍人士,在香港以外出生,出生时父母一方属(a)或(b)类的中国公民 | 港人在内地或海外所生子女 |
| (d) | 非中国籍人士,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7年,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 | 工作、留学、人才入境等签证转七年 |
| (e) | 21岁以下、在香港出生,出生时或21岁前任一时间,父母一方属(d)类永久居民 | 在港出生的非中国籍儿童 |
| (f) | 不属于(a)至(e)类,但在1997年7月1日前只在香港享有居留权的人 | 回归前旧有居留权身份 |
一条常被误解的规则是: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不会仅因婚姻关系取得居留权,除非本人另行符合附表1的某一类条件。
我该按哪条路径准备?按签证与身份类别看
单程证来港人士:以"前往港澳通行证"(One-way Permit)来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七年,即落入(b)类,用 ROP169(18岁及以上)或 ROP170(18岁以下)提出申请。
非中国籍居民:走(d)类,除七年通常居住外,还要证明"以香港为唯一永久居住地"。申请时须作出声明并提供资讯,包括是否在港有惯常住所、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在港、是否有合理收入维持本人及家人生计、是否依法纳税。
在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属(a)类,即使长期离港也不会因此丧失永久居民身份;持有外国护照者,除非已向入境事务处申请并获批国籍变更,否则仍视为中国公民。
海外出生的子女:关键不在"父母是港人",而在孩子出生时是否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已定居外国、孩子出生时即取得外国国籍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不具中国国籍,也就不符合香港永久居民资格。
具体步骤:从确认类别到拿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对照附表1第2段,确认自己落入哪一类。
- 按身份选表格:ROP145 供其他申请人用,ROP169 供18岁及以上的单程证持有人用,ROP170 供18岁以下单程证持有人用。
- 填妥表格,并备齐证明文件副本。
- 确保申请当日你本人在香港境内。
- 邮寄或投递至居留权组,或经香港政府一站通网上申请。
- 等候核实结果。
- 获批后,亲身到人事登记办事处登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邮寄地址为居留权组: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3楼。邮费不足的邮件入境事务处不会接收,寄出前请贴足邮资并写明回邮地址。
要等多久?费用与地点怎么安排
在证明文件齐备的一般情况下,处理时间为六周;若个案复杂或同期申请数量较多,时间可能更长。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的申请,以及首次签发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均属免费。
海外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若你在申请获批前已离港,入境事务处会向你或你的本地代表寄发信件,说明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已获核实;你下次返港时,可凭该批准信到任何人事登记办事处办理登记。
家中若有11岁以下、持有效外国旅行证件的合资格儿童,可另行申请在该旅行证件上加签"Holder's eligibility for Hong Kong permanent identity card verified"。儿童在提出申请及获发加签时都必须在港;加签涉及签注费用,金额以入境事务处收费表为准。待儿童年满11岁且未丧失居留权时,便可申请签发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七年怎么算?暂时离港会不会中断
通常居住不因暂时离港而中断。判断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会综合考量离港原因、时间长短与频率、是否在港有惯常住所、是否受雇于香港的公司、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等因素。
对(d)类非中国籍申请人另有一层要求:连续七年的通常居住期,必须紧接在你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日期之前,且申请时你必须在香港合法逗留。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判断,任何个案是否构成"通常居住"中断,仍须以入境事务处的评估结论为准。
非中国籍永久居民什么时候会失去资格
中国籍永久居民不会因长期不在香港而丧失身份;非中国籍永久居民则会。常见情形是:自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起,连续不少于36个月不在香港。
入境事务处处长并无酌情权,不能以特殊或不可预见的情况为由豁免或延长这36个月。但处长可依《入境条例》第2(6)条,考量上述各项因素,判断当事人究竟是"不再通常居住"还是"只是暂时离港"。
丧失居留权后,当事人会自动取得香港的入境权(right to land),仍可自由进出香港居住、读书和工作,不受限制。
常见问题
申请时人不在香港,可以提交吗?
不可以。提出申请时你必须在香港境内,海外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若你在获批前已离港,入境事务处会以信件通知核实结果,你下次返港时可凭批准信到人事登记办事处登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核实资格与首次签发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要收费吗?
两项均属免费。若涉及在儿童的外国旅行证件上加签居留权核实结果,则属另一项服务,费用以入境事务处公布的收费表为准。
一般要等多久才有结果?
在证明文件齐备的一般情况下为六周。若个案较为复杂,或同一时期收到的申请较多,处理时间可能延长。
外籍人士居住满七年就一定能获批吗?
还要满足"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这一条件。申请时须声明以香港为唯一永久居住地,并提供惯常住所、家庭所在地、收入来源与依法纳税等方面的资讯;七年通常居住期还须紧接申请日期之前。
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可以因结婚取得居留权吗?
一般不可以。配偶须本人符合《入境条例》附表1所列的某一类条件,才能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并享有居留权。
长期在海外生活,会不会自动失去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中国籍永久居民不会因长期离港而丧失身份;非中国籍永久居民则可能触发36个月规则,即自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起连续不少于36个月不在香港。个案是否属于暂时离港,由入境事务处按各项因素综合判断。
在海外出生的子女,能凭父母的港人身份取得居留权吗?
前提是子女出生时具有中国国籍。若父母为中国公民且已定居外国,子女出生时即取得外国国籍,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不具中国国籍,也就不符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