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籍家庭佣工雇主资格:2026年9项条件与财务证明要求
在香港,任何香港居民只要符合入境事务处处长列明的九项条件,就可以雇用外籍家庭佣工(Foreign Domestic Helper,FDH)。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 Foreign Domestic Helpers 常见问题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页面),这九项条件载于《Guidebook for the Employment of Domestic Helpers from Abroad》(从海外雇用家务助理指南),并由入境事务处处长负责评估。从材料准备角度看,财务能力一项通常无须提交财务证明,只要家庭月入达到门槛并在申请表上如实申报即可;但个别个案仍可能被要求补交进一步证明文件。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个人化的专业建议,个案是否符合资格、须否补件,仍以香港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布及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雇用外籍家庭佣工,雇主需要符合哪九项条件?
官方页面列出的雇主资格共九项,须同时满足:
- 财政上能够雇用一名外籍家庭佣工;
- 已与准家务助理签订入境事务处处长指定的《标准雇佣合约》(Standard Employment Contract,ID407);
- 只会要求准家务助理执行家务(domestic duties only);
- 在合约指定的期限内,不会允许或要求准家务助理受雇于任何其他人士;
- 会支付不少于香港特区政府公布的最低许可工资(Minimum Allowable Wage,MAW)的薪酬;
- 只会让家务助理在合约地址工作及居住;
- 会为家务助理提供合适的住宿(decent accommodation)和适当的隐私;
- 是真正居于香港的居民(bona fide resident in Hong Kong),且雇主本人及准家务助理的真实性无可疑之处;
- 在雇用外籍家庭佣工方面没有不良纪录。
九项条件的细节以《指南》所载为准。入境事务处处长会按《指南》评估每宗申请;被认定不合资格的申请人,可通过书面通知内提供的渠道申请复议。
财务能力这项条件,为什么通常不用交财务证明?
九项条件中的第一项是“财政上能够雇用一名外籍家庭佣工”,但这并不等于每宗申请都要附上银行结单或入息证明。根据官方页面,只要雇主的每月平均家庭收入维持在不低于每名受雇家务助理 15,000 港元的水平,就无须提交财务证明。
雇主须在申请表 ID988B 第 3 部分“Household Information”(家庭资料)中,申报每月平均家庭收入是否不低于 15,000 港元,而这一门槛是按每名家务助理计算的。换言之,若同时雇用两名家务助理,收入水平须相应提高;这一点在准备材料时最容易被忽略。
同时,官方页面也明确,个别个案仍可能要求进一步证明文件(further supporting documents)。所以“一般免交”不等于“必然免交”,如收到补件通知,应按要求提交。
哪些情况下仍会被要求补交财务或其他证明文件?
最常见的情况是入境事务处按个别个案行使酌情权,要求补交支持文件。例如,假设某申请人以自己的年长父母为雇主,而父母没有收入或资产不足,入境事务处一般会考虑接受由雇主子女提供的财务证明,用以支持该名年老父母雇用外籍家庭佣工的申请;若父母因健康或其他合理理由不能担当雇主,子女应清楚说明特殊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每宗个案会按个别情况处理。
此外,若已递交 ID407G 表格通知住址变更,通常无须提交新住址证明,但个别个案仍可能要求补交进一步文件。因此,材料上仍应保留住址、收入等基本证明备查,而不是默认完全不用准备。
雇用申请要递交哪些基本材料?合约是否必须公证?
递交申请时,必须确保“从海外雇用家务助理申请表”和“入境签证申请表”两份表格均已填妥,并连同所有支持文件一并提交,包括已填妥的《标准雇佣合约》(如相关领事馆要求,须经公证)。若缺少其中任何一份申请表或任何必要支持文件,申请会被退回,并且在重新递交全部表格和文件之前,入境事务处不会作进一步处理。
除豁免公证的国家外,所有雇佣合约均须在家务助理获准来港工作前完成公证(notarization),准备材料时应把公证所需时间计算在内。在收齐所有必要文件后,入境事务处的服务承诺是 90% 的申请于 6 星期内办结。
薪酬条件:目前的最低许可工资是多少?
第五项条件要求雇主支付不少于最低许可工资的薪酬。根据官方页面,外籍家庭佣工的最低许可工资现行水平为每月 5,220 港元,自 2026 年 10 月 3 日起生效,适用于 2026 年 10 月 3 日或之后签订的所有雇佣合约。
2026 年 10 月 2 日或之前签订、工资水平不低于当时最低许可工资每月 5,100 港元的合约,若申请在 2026 年 10 月 30 日或之前送达入境事务处,仍会按该工资条款处理。最低许可工资由劳工及福利局定期检讨,如有变动会由政府公布;上述金额以入境事务处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为准,实际执行仍以最新公布为准。
雇主与家务助理协议支付低于最低许可工资的薪酬,即属违法;根据《雇佣条例》(第 57 章),欠付工资的雇主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 350,000 港元及监禁 3 年。签订注明工资不低于最低许可工资的合约后,雇主其后不得再与家务助理协议下调工资。
怎样判断自己是否合资格?被认定不合资格怎么办?
资格由入境事务处处长按《指南》评估,雇主无法自行宣布合格。若申请被认定不合资格,申请人可通过入境事务处书面通知内提供的渠道申请复议。
第九项条件中的“不良纪录”也有具体含义。雇员再培训征款(Employees Retraining Levy)的征收规定虽已于 2013 年 8 月 1 日届满后取消,但欠缴过期征款的雇主仍须立即清缴;若未能清缴,入境事务处会把这项不良纪录列入考虑,该雇主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被认定不合资格雇用外籍家庭佣工。
常见问题
香港外籍家庭佣工雇主需要什么资格?
雇主须为能够符合九项条件的香港居民,包括财政上能够雇用、签订指定标准雇佣合约(ID407)、只要求家务助理做家务、不安排其受雇于他人、支付不低于最低许可工资、只在合约地址工作居住、提供合适住宿与隐私、真正居于香港且双方真实性无可疑,以及没有雇用外籍家庭佣工的不良纪录。这九项条件由入境事务处处长按《从海外雇用家务助理指南》所载准则评估。
家庭月收入门槛是多少?按每名家佣计算吗?
门槛是每月平均家庭收入不低于 15,000 港元,并且是按每名受雇家务助理计算。雇主须在申请表 ID988B 第 3 部分“Household Information”中作出申报;在符合该收入水平的情况下,一般无须提交财务证明。
财务证明是不是完全不用准备?
在一般个案中,只要家庭月入达到每名家佣 15,000 港元的门槛,就无须提交财务证明,但仍须在申请表上如实申报。个别个案(例如年老父母无收入而由子女支持,或住址变更等特殊情况)仍可能被入境事务处要求补交进一步证明文件,因此“免交”不等于完全不用准备。
目前外籍家庭佣工的最低许可工资是多少?
现行最低许可工资为每月 5,220 港元,自 2026 年 10 月 3 日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或之后签订的合约。2026 年 10 月 2 日或之前签订且工资不低于 5,100 港元的合约,若申请在 2026 年 10 月 30 日或之前送达入境事务处,仍可按原工资条款处理。
雇佣合约是否必须经领事馆公证?
除豁免公证的国家外,所有外籍家庭佣工雇佣合约在家务助理获准来港工作前,均须完成公证。递交申请时也须提交已填妥的合约,若缺少必要文件或表格,申请会被退回,直至重新递交齐全为止。
被认定不合资格后还能申请复议吗?
可以。被认定不合资格的申请人,可通过入境事务处书面通知内提供的渠道申请复议。若涉及欠缴已取消征收前的过期雇员再培训征款且未清缴,入境事务处会把该不良纪录列入考虑,并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认定相关雇主不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