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理步骤与签证条件
2026年办理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顺序是先向投资推广署(Invest Hong Kong,简称 InvestHK)核实净资产,拿到证明书后再向入境事务处(ImmD)递交签证/进入许可申请;获原则上批准后,以访客身份入境不超过180天作出投资,投资完成并经投资推广署核实后,正式批准一般会给予不超过24个月的逗留期限。上述流程来自香港入境事务处「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常见问题页面,截至2026年10月官方页面。
需要注意,下文只按官方页面整理一般流程,不构成针对个案的专业建议;具体是否适用、是否需补充材料,请以官方最新公布和专业意见为准。
谁能申请?先核对这六项条件
入境事务处列出的资格条件如下,全部以《新计划规则》(Rules for the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条款为准:
- 申请人在向投资推广署申请净资产审查当日年满18岁。
- 申请人属于计划覆盖类别之一:外国国民、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籍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华籍居民。外国国民不含阿富汗、古巴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民,该排除名单由保安局/入境事务处不时检讨;已在外国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并能证明有再入境便利的无国籍人士符合资格。
- 向投资推广署证明自己对净资产或净权益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且在递交净资产审查申请前六个月持续达到该市值。
- 在计划推出当日或之后,作出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承诺投资,投资标的须为合资格投资资产。
- 无不良出入境记录,并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要求。
- 能向入境事务处证明自己及受养人可在香港自行负担生活和住宿,不依赖投资回报、雇佣、自雇、职务、业务或公共援助。
净资产和投资,分别由哪个部门核实
净资产要求、投资要求和投资组合维持要求,都由投资推广署负责核实;入境事务处负责入境审批、签证签发与延长逗留的入境角度评估。合资格投资资产的范围、投资组合维持要求的具体条款,写在入境事务处网站的《新计划规则》专页,投资推广署也设有计划网站列明核实安排。哪些资产才算「合资格」,官方页面没有在常见问题里逐项展开,因此须以规则原文为准。
办理要按哪几步走?从净资产审查到取出入境证件
- 向投资推广署申请净资产审查。
- 提交申请日前六个月的资产或权益证明。
- 投资推广署核实通过后,发出「符合净资产要求证明书」。
- 在证明书有效期内,向入境事务处递交入境签证/进入许可申请。
- 入境事务处从入境角度评估后给予原则上批准。
- 领取用于投资的签证/进入许可,以访客身份入境停留不超过180天。
- 在规定投资期内完成3000万港元的承诺投资,再向投资推广署申请核实投资要求。
- 取得「符合投资要求证明书」后,在其有效期内提交入境事务处,等待正式批准。
递交在线申请前要准备什么材料
入境事务处明确要求在线申请时上传证明文件。文件清单不在常见问题页面内,而是列在香港政府一站通的「Visas / Entry Permits under the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申请页面上线材料清单中。步骤如下。
- 打开入境事务处指定的政府一站通在线申请页面。
- 按页面清单逐项准备净资产、投资、身份与受养人文件。
- 上传文件并提交申请。
- 保存申请编号,等待电子邮件通知结果。
获批后能停留多久?可以工作吗
正式批准后,申请人及其受养人一般会获准在港逗留不超过24个月,且只受逗留期限限制,条件是期间持续符合计划要求。入境后,受养人以外的申请人可以受雇、担任职务、自雇或参与及开办业务。
获批居留者在香港属于非永久居民。只要在逗留期限内返回,且取得居留身份的情况没有改变,返港无需再入境签证或进入许可。
逗留期限届满前,怎么申请延长
- 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不多于三个月时,向投资推广署申请核实投资组合维持要求的持续合规情况。
- 取得投资推广署发出的「符合投资组合维持要求证明书」。
- 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向入境事务处递交延长逗留申请。
- 即使尚未取得证明书,也须先在期限内递交延长申请;入境事务处会根据后续是否补交证明作出决定。
- 申请人须在递交延长申请时身在香港;延长获批后,缴付费用及领取「电子签证」(e-Visa)时也须身在香港。
按官方页面表述,首次入境一般获24个月逗留期限,其后延长一般获36个月;再次延长通常按同一程序办理,一般不超过三年。
投资满七年,会自动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吗
不会。持续符合财务要求并获批延长逗留满七年,并不代表入境事务处认定申请人已符合《入境条例》(香港法例第115章)下的通常居住及其他居留权要求。认为自己符合「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七年」等法定条件的人,可按既定程序向入境事务处申请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
若最终未能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申请人可在获批延长逗留第七年结束时申请无条件逗留。投资推广署会核实七年投资组合维持合规情况并通知入境事务处,申请人及受养人须在证明书有效期内提交申请。递交无条件逗留申请当日必须持有有效的计划居留身份。
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或无条件逗留后,申请人可自由处置合资格投资资产,但仍须受各项底层投资的条款约束。
受养人可以一起申请吗
可以。申请人可携同配偶缔结关系的另一方,包括按当地法律成立并为当地机关合法承认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以及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
单次在线申请最多可同时为八名受养人提交申请。已经以本计划身份入境的人,也可另行按受养人程序申请其受养人来港。受养人的逗留期限通常与保证人挂钩;若保证人死亡或婚姻关系改变等导致丧失保证的情况出现,后续延长申请会受到影响。按现行政策,受养人可以在香港就业或就学。
在哪里递交、怎么查询结果
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和延长逗留申请都通过香港政府一站通在线提交并上传文件。入境事务处以电子邮件通知申请结果;若电邮地址无效、或电邮服务器把通知邮件拦截至垃圾箱或删除,电子通知会发送失败。确有需要时可致电技术支援热线 (852) 3128 8668。
常见问题
我现在持其他签证在香港,可以申请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吗?
可以。入境事务处明确答复,只要符合计划的资格条件,无论申请人住在香港还是香港以外,其入境申请都会被受理。已入境者也无需先离境再申请。
净资产3000万港元要持有多久?
申请人须对净资产或净权益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并在向投资推广署递交净资产审查申请之前的六个月内持续维持该市值。与家庭成员共同持有资产或权益的,只计算按《新计划规则》第1.15段属于申请人实益拥有的部分。
投资什么时候做,有没有期限限制?
承诺投资必须在计划推出当日或之后作出。入境事务处在原则上批准后,会签发停留不超过180天的访客身份签证/进入许可,专门用于在这段时间内完成投资。投资完成后须再经投资推广署核实,并在相关证明书有效期内提交入境事务处。
正式批准后拿到的24个月是自动续期的吗?
不是。24个月只是首次获批的一般逗留期限,且条件是申请人持续符合计划要求。到期前须先向投资推广署核实投资组合维持要求,再向入境事务处递交延长逗留申请,通常获批不超过三年。
延长逗留时投资推广署的核实还没下来,可以先向入境事务处递交吗?
可以。申请人和受养人必须在逗留期限届满前递交延长逗留申请,即使尚未取得投资推广署的「符合投资组合维持要求证明书」。入境事务处会根据该证明书后续是否补交来处理申请。另外,投资推广署的核实只在届满前三个月内才受理。
七年之后处置投资有什么条件?
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或取得无条件逗留后,申请人可以自由处置合资格投资资产,但仍须遵守底层投资本身的条款与条件。若两者都未取得,则需要继续按计划要求维持投资组合,并向投资推广署申请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