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攻略知识库

2026与香港居民结婚,配偶能自动以受养人签证来港吗?

不能。香港入境事务处「Marriage Registration」常见问题页面写明,与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居民结婚,不会让非香港居民配偶自动取得以受养人身份进入或留在香港的权利。结婚和受养人入境许可是两件事:前者由婚姻登记制度处理,后者要看入境事务处就相关入境类别的规定。以下依据该页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页面)说明这条边界、在香港登记结婚的实际步骤,以及几个流传很广的误解。

结婚会自动带来受养人身份吗?

不会,入境事务处在这个问题上的表述相当直接。页面在回答「我打算在香港与非香港居民结婚,配偶可否以受养人身份来港」时给出的答案是:与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居民结婚,并不赋予非香港居民配偶以受养人身份进入或留在香港的自动权利。

这句话里有三个限定词值得分开看:

谁可以在香港结婚?对国籍和居留有没有要求

有读者会把「不能在香港结婚」和「不能来香港」混为一谈,但两者门槛并不相同。入境事务处页面写明,在香港结婚没有居留要求,结婚双方可以是任何国籍;香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为 16 岁(按公历计算)。

也就是说,一方是访客身份、外籍人士或内地居民,都不构成在香港登记结婚的障碍。障碍出现在另一头:结婚之后,这位配偶要以什么身份进入或留在香港。

非香港居民配偶接下来能走哪条路?

这一步要如实说明范围。入境事务处的婚姻登记常见问题页面只确认了「结婚不产生自动权利」这一条边界,并没有在该页列出受养人或其他入境类别的申请条件、所需文件、审理时间或费用。因此本文能给出的确定结论是:婚姻关系成立后,非香港居民配偶如需以受养人身份来港或留港,仍需按入境事务处的相关入境安排另行提出,结婚本身不能代替这一步。

各类入境安排的条件经常调整,具体属于哪一类、需要提交什么,应以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布的官方信息为准。本文只作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涉及具体安排请以官方信息或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在香港登记结婚,实际要办哪几步

递交拟结婚通知书要准备什么

拟结婚的其中一方,须以订明表格向婚姻登记官(Registrar of Marriages)递交拟结婚通知书(Notice of Intended Marriage),可以直接递交,也可以通过婚姻监礼人递交。

亲自到婚姻登记处递交时,须带备双方的香港身份证、旅行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费用为 HK$305。双方都在香港以外居住的,则须把已签署的通知书交由居住国家的公证人(Notary Public)认证,连同资料表、证明文件,以及抬头为「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金额为 HK$305 的银行汇票一并送交婚姻登记及记录办事处;银行汇票若非以港币开出,须另付 HK$100 的银行兑换手续费。

通知书递交后多久可以举行婚礼

通知书会在登记官办事处展示。在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的前提下,登记官可在递交通知书至少 15 天后签发结婚登记官证明书(Certificate of Registrar of Marriages),让双方在递交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举行婚礼。

若婚礼没有在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举行,该通知书及其后的一切程序即告无效,须重新递交通知书。婚礼地点有三类:由登记官在婚姻登记处主持、由合资格神职人员在特许礼拜场所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点主持。没有结婚登记官证明书,特许礼拜场所或婚姻监礼人不得为双方举行婚礼。

双方在内地或外地,能不能让别人代交

不能。即使通过网上系统成功预约,仍须由结婚双方的其中一方按约定时间亲身到所选的婚姻登记处或办事处递交,并带备另一方的身份证明或旅行证件,否则预约会失效。只要拟结婚双方中有一方无法返港递交,便须改用在香港以外地方递交通知书的程序办理。

关于结婚与来港的几个常见误区

误区一:结了婚,配偶就能以受养人身份长期留港。 如上所述,入境事务处明确否定了这一点,结婚不产生自动的进入或逗留权利。

误区二:已在海外合法结婚,还要在香港再登记一次。 不需要。在举行地法律下有效的婚姻,无须再向香港婚姻登记官登记。

误区三: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结婚证书上不写「离婚」。 不可以。离婚人士登记下一次婚姻时,不能选择不在结婚证书上披露「离婚」的婚姻状况。

误区四:未满 21 岁就一律不能结婚。 不是。法律规定是:拟结婚当日任一方年满 16 岁但未满 21 岁,且并非鳏夫或寡妇的,递交通知书时须向婚姻登记官提交《婚姻条例》附表三所指相关人士的书面同意书(Form MR4)。

常见问题

与香港永久居民结婚,配偶可以直接以受养人身份入境吗?

不可以。入境事务处婚姻登记常见问题页面写明,与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居民结婚,不会赋予非香港居民配偶以受养人身份进入或留在香港的自动权利。受养人身份须按入境事务处的入境安排另行提出,结婚证书不能代替审批。

在香港结婚,对国籍或居留身份有要求吗?

没有居留要求。香港法律不要求结婚任何一方在港居住,双方可以是任何国籍;法定最低结婚年龄为 16 岁(按公历计算)。居留身份影响的是结婚之后能否来港或留港,而不是能否在香港登记结婚。

递交拟结婚通知书需要多少钱?

亲自到婚姻登记处递交的费用为 HK$305,递交时须带备双方的香港身份证、旅行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经婚姻监礼人递交时,同样须缴付 HK$305 的订明费用,但须以支票支付,不接受现金。

递交通知书后,多久才能举行婚礼?

通知书须在登记官办事处展示,登记官可在递交至少 15 天后签发结婚登记官证明书。婚礼须在递交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举行,逾期则通知书及后续程序失效,须重新递交。

双方都在香港以外居住,怎么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须先向婚姻登记及记录办事处索取通知书表格及「结婚登记所需资料」资料表,填妥后的通知书须由居住国家的公证人认证。之后连同资料表、证明文件及 HK$305 的银行汇票以挂号空邮寄交,或通过香港的联络人或婚姻监礼人提交;双方抵港后仍须带备旅行证件及已提交文件的正本到办事处办理。

已经在香港以外合法结婚,还需要在香港登记吗?

不需要。若婚姻在举行地的法律下有效,便无须再向香港婚姻登记官登记。如需证明在香港没有结婚记录,可另行申请无结婚记录证明书(Certificate of Absence of Marriage Record)。

参考资料